海南省臨高縣是農業大縣,也是國家級貧困縣,每年要接受國家扶貧資金數千萬元。然而,臨高縣最近卻在縣城邊上建起了1.7公里長的牌坊群,投資約1.3億元。與此形成對比的是,臨高縣共有23000多名貧困人口,每人每年低保金700多元,每年低保金總額才1600萬元左右。(4月19日央視《焦點訪談》)
地方政府如果能建設一些經過合理論證的民生工程,可以為地方發展帶來“以點帶面”的積極效應。但現實是,工程路線跑偏到“政績工程”上的事例並不鮮見。有數據顯示,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的一年多時間裏,全國共叫停663個“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存在弄虛作假的436起問題中,共有418名個人被查處。儘管臨高縣宣稱建設牌坊群是要展現文化底蘊、吸引遊客參觀,但貧困縣不在扶貧上下功夫卻舍得在“牌坊”上動腦筋,仍有政績工程嫌疑。
政績工程多是“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證、拍屁股走人”的“新三拍”工程,但政績工程的危害,卻絕非“三拍”那麼簡單。一些項目前期涉及大量強拆,會造成難以化解的社會矛盾;中期因舉債建設,會埋下長期“還債”苦果;後期如要整改,又要消耗公共財政。從以往案例來看,很多政績工程的主導者最終都難逃落馬命運,昔日的工程要麼被叫停要麼淪為笑柄,地方政府的形象也因此受損。
杜絕“新三拍”式的政績工程,是民之所盼,但並非易事。關鍵還是應該加強宗旨教育,讓“三嚴三實”的為官要求,內化到地方幹部心中。“三嚴三實”要求幹部“謀事要實,創業要實”,而臨高作為貧困縣,基礎設施、民生等有的是需要花錢的地方,沒把錢用在刀刃上,卻“大手筆”弄了這麼一大堆奇怪的石頭,顯然難説謀事“實”。
要堅決避免“論證走形式、意見耳旁風、拍板一言堂”的決策過程。“牌坊群建設”項目確實經過了臨高縣委常委會、政府會議、黨代會和人代會的審議,算是有了合法手續。然而,在建設開工前的專家論證會上,到會的不少專家曾對建設如此大規模的牌坊群提出相當激烈的反對意見。臨高縣有關部門置反對意見於不顧,僅僅考慮強力推進的“合法手續”,使人感覺整個決策過程異化成了“走過場”。這種決策“走過場”,正是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屢屢開工的“保護傘”。
此外,要加強對地方大型工程建設的資金審計和監督問責。大型工程投資巨大,更需要加強對資金來源、資金使用的審計。比如,對違規舉債的應當追究法律責任,在下年度對財政專項資金懲罰性削減;對招標程式中的貓膩要追查到底,向違規承包方索賠。同時,以前有些政績工程的決策者,不僅沒有受到處理,反而繼續得到升遷,對於這種現象,要以壯士斷腕的決心追究其行政和財政責任。(李洪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