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短的距離,莫過於從假期開始到結束”。春節假期最後一天,部分網友無力喊出“強烈建議延長春節假期,反正上班也沒心思工作”,有網友甚至建議春節假期延長至元宵。呼聲雖清晰而強烈,可春節延長假期卻“千呼萬喚不出來”。(2月25日重慶商報)
“三天都在路上,春節實際上只放了一半的假”、“過年,就是幾億中國人同時在囧途上折騰”、“走親訪友,春節裏真正陪父母兒女的時間太少了”……近年來延長春節假期的呼聲不絕於耳,新華網新近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95.49%的網民支援延長春節假期。其實,中國式休假的困局不是如何延長春節等傳統節日,而是帶薪休假一直在路上。
延長春節假期就像候鳥一樣如約而至,根本的原因就是平時帶薪休假未能落地生根,導致春節假日人在囧途,身心疲憊。有關帶薪休假的多次調查都顯示“最受歡迎”,成為公眾翹首以盼的一大善政。決策層已將帶薪休假列入事關重大民生的頂層設計,提出2020年基本落實帶薪休假的路線圖。但是,帶薪休假不必等到五年之後一步到位,完全可能拿出分步實施的時間表,讓民眾提前享有這一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
在發達國家帶薪休假已成為國民休假方式的常態,政府與社會監督機制持續發揮作用。如在法國,勞動者帶薪年休假制度是由法國總工會和僱主協會協商而來的。法律規定帶薪年休假30天,但勞動者通過集體協商可獲得5-6周的帶薪假期。在我國,可將企業職工的帶薪休假協商權委託給各級工會。借鑒法國做法,工會組織全權代表職工與企業主進行談判協商,消除職工想休假又怕丟飯碗的難言之隱,讓帶薪休假成為職工到嘴到肚的實惠。
各級黨政機關,尤其是領導幹部應帶頭執行與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形成示範效應。從規範權力運作開始,將正常工作與突擊性工作都納入法治化、規範化與程式化軌道,使包括機關作息制度在內各項規章能得到嚴格執行。黨政機關除了預防或遭遇突發公共事件外,一般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工作人員在節假日上班。對節假日值班人員和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人員佔用法定假日的,應安排調休。同時,嚴格執行機關工作人員年假制度,讓公務員回歸公民的第一身份。
同時,帶薪休假的相關細則應緊緊跟進,既要明確補償的具體標準,又要帶薪休假真正成為職工的可訴權利,對拒不執行帶薪休假條例的單位法人確立法律責任,加大違法成本,公開曝光處理,並列入社會徵信體系。還要對政府職能部門在監督帶薪休假方面的不作為行為予以追責,使帶薪休假成為每個社會組織都自覺遵守的常態,不再是“寫在紙上的權利”。這也是破解中國式休假難題一個切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