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浦江縣日前出臺政策,父母無償獻血超過4000毫升,其子女參加中考可獲得加分。其中,獻血4000毫升加1分,6000毫升加2分,超過8000毫升加3分。該政策旨在鼓勵獻血,但因涉及教育資源分配,也引發爭議。(9月24日《錢江晚報》)
無償獻血是一項善舉,理應在當今社會得到倡導和褒揚。問題是,激勵無償獻血,應嚴格按照獻血法的相關規定執行,不能有不合理的“自選動作”。很顯然,浙江浦江將無償獻血與中考掛鉤,如“父母獻血超過8000毫升,子女中考加3分”等,就是一種不合理的“自選動作”。從小處講,放大了獻血者的利益,卻損害了平等考試的公共利益;從大處講,是有關部門“血荒”之後病急亂投醫的表現,是在向社會和公眾轉嫁“血荒”責任。
不可否認,“血荒”已成為全國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這固然同公眾獻血積極性不高有關,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地方在執行獻血法上存在諸多弊端。一方面,有關部門對無償獻血的宣傳不到位,導致許多人不願也不敢獻血;另一方面,無償獻血制度本身存在一些缺陷,如無償獻血與輸血費用的高昂,形成極大反差,也消弭著民眾無償獻血的積極性。特別是,某血站工作人員用過期血液澆花等負面新聞,嚴重損害了血站及獻血制度的公信力。
如此語境下,實行“獻血加分”政策,顯然讓公平“失血”。一方面,在加分利益的驅使下,一些父母為了子女的未來,可能會不顧一切地盲目獻血,損害自己的身體健康。另一方面,一些父母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無償獻血,子女因此也無法享受到中考加分政策,會有一種失落感。再者,中、高考加分政策,已經飽受公眾詬病,要求取消加分政策的呼聲越來越高。因此,與其讓義務獻血者享受一些損害教育公平的“加分”特權,拿無償獻血綁架社會和公共利益,不如首先完成好獻血法“規定動作”,進一步完善義務獻血激勵機制。
那麼,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該如何在支援和激勵無償獻血上有所作為呢?首先,應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在給予無償獻血者精神和物質獎勵的同時,不能過度放大無償獻血者的利益,更不能讓公共利益替無償獻血埋單。更重要的是,褒獎無償獻血,應體現政府責任,讓無償獻血成為一項基本的社會制度,制定具體化、規範化的獎勵措施,激勵更多人去踐行無償獻血的善舉。(汪昌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