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以高考改革為核心的招生考試改革方案正式出臺了。中央決策高考問題,正顯示出這一改革之重要與重大。
中國是一個“考試大國”,以高考為代表的招生考試製度,在選拔優秀人才、維護社會公平上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惟分數評價的招生制度在保證公平的同時,也帶來了人才選拔上科學性不足的問題,引來一定的批評與爭議。
其實,近30年來高考改革從沒有停止過,只是之前的很多改革,都是局部“手術”,或者是考試改革,如3+X、文綜理綜等,或者是錄取改革,如加分、自主招生制度等。此次高考改革方案,是第一次從計劃編制,到考試、錄取、管理等全方位進行系統化設計的改革,這也是方案最可貴的一點,系統考慮才可能達到最大公平與最大科學。
從整個方案看,有兩個思路是很清晰的。
首先,調整衡量人才的“尺子”,最大可能地實現科學選拔人才。這一點一直是高考改革的焦點與難點,也是長期以來高考被詬病的核心。新方案中,無論是在考試環節,成績由高考與學業水準考試兩部分組成,後者可以選擇自己擅長的三門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還是在錄取環節,強調綜合評價,逐漸取消分批次錄取,過渡到一次錄取,都是為了形成既具個性又全面的評價機制。
但這把尺子無論怎麼改,都不能也不應影響公平這條底線,這也是我國現存高考制度的優勢與根基。
在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中,從招生計劃編制開始,就強調要根據報考人數等因素合理制定計劃,嚴格控制部屬高校在屬地的招生比例,並向西部與落後地區傾斜。這一做法,應該説是從根本上確保社會各個階層的機會公平,也是從另外一個側面去化解異地高考這個社會難題。對此,方案還提出了明確的可考核目標,即把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準的差距,從目前的6個百分點的差距,到2017年縮小到4個百分點。
在考試上,明確提出從2015年開始逐漸擴大使用全國統一命題,在目前全國地方23張考卷的背景下,實際是在確保命題水準與尺子的統一性。在錄取制度上,減少加分項目、改革自主招生,也是為了確保公正。在錄取的過程中,建立錄取申訴制度,並明確要求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實際上這是要求校長對錄取結果永遠負責。在監督上,除了行業監督外,特別提出了社會監督,以及“陽光工程”,把所有能公開的都全部公開,置於人民監督之下。
高考是教育的“指揮棒”,高考改革本是一個教育問題,但在中國這個高度關注子女教育的國家,高考改革就直接關乎千家萬戶的利益,因此,高考改革註定是社會關注的焦點。
但同時,高考的改革,一直是在公平與科學之間做艱難的平衡,是在做一道難解的改革試題。修改衡量人的“尺子”,試圖讓尺子更科學、更寬、更柔的同時,就不可避免地影響尺子的剛性,增加了舞弊的空間與風險,帶來公平性的風險。但是過度強調公平性,則強化了惟分數在選拔人才上的科學性不足。高考改革啟動以來,社會各界的很多觀點幾乎是對立的,比如全國實行統一考試、統一分數線錄取,或者主張學習美國,把招生權下放給學校,綜合評價錄取。無論哪一種主張,都有其道理,只是我們必須立足於中國的實際,做好艱難而謹慎的平衡,兩利相較取其大,兩害相較取其輕。
正因為是如此艱難的抉擇,可以預見,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也可能會引起各種非議與批評。但任何一項政策,都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作為一項複雜的重大政策,能邁開步子,就是一個勝利。我們期待相關部門在一些非議面前敢於擔當,也期待社會各界對包括高考改革在內的所有改革給予寬容和支援。(陳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