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形成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與企業職工之間的合理工資收入分配關係,合理調節不同行業企業負責人之間的薪酬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一時間,國企高管降薪這個熱門話題持續升溫,對於國企高管該拿多少工資、高管薪酬該降到多少也演繹出各種版本。
提起國企的高薪酬,爭議最大的莫過於金融業。從橫向比較來看,國內金融業高管薪酬一枝獨秀,確實令人咋舌。根據歷年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統計,從2001年至2012年,金融業高管薪酬均值一直是所有行業中最高的,即使在國際金融危機爆發的2008年也不例外。2012年,金融業上市公司高管以232.95萬元的平均年薪榮登所有行業的榜首,這一數字是非金融類上市公司的3.85倍。
或許有人會説,金融業高管的高薪酬是有業績支撐的,2012年度,我國2000多家上市公司的平均凈利潤是8.87億元,平均利潤率是10.35%。而金融業上市公司的平均凈利潤是268.47億元,為上市公司平均值的30.27倍,平均利潤率為81.83%,是上市公司平均值的7.91倍。從多勞多得的收入分配原則看,金融業高管拿到比其他行業更高的薪酬似乎也無可厚非。
然而,金融業與實體經濟的利潤是此消彼長的關係,在當前實體經濟發展面臨困難的情況下,金融企業利潤高增長的業績非但難以讓人欣喜,反而令人擔憂:金融業高利潤侵蝕了實體經濟的發展。《財富》雜誌近日發佈的中國企業500強排行榜顯示,我國29家金融公司的總利潤達到1.27萬億元,佔所有中國500強公司總利潤2.5萬億元的一半左右。當前我國金融市場發育尚不充分、甚至連銀行自己也覺得“利潤那麼高,有時候都不好意思公佈”,金融業的高額利潤本身就有很大不合理性,以利潤為據拿高薪難以服人。
而從內部差距來看,國內金融業高管薪酬也難逃偏高、過高之嫌。雖然在國家統計局近幾年公佈的行業收入中,金融業始終穩居榜首,2013年金融業平均工資達到近10萬元,是全國平均水準的1.94倍。然而,媒體調查卻顯示:近一半的商業銀行網點員工年收入在5萬至10萬元之間,屬於“被平均”的行列,超過六成的商業銀行基層員工對自己的收入不滿意,超過六成的人考慮過跳槽,銀行高管與員工收入差距最高達到80倍。
相對於銀行業,保險業員工的收入狀況更為窘迫,大量保險行銷人員處於“無身份,無底薪,無保障”的狀態,而他們承擔的,卻是巨大的業績考核壓力和隨時掃地出門的風險。金融業基層員工在給企業創造巨大利潤的同時,卻沒有享受到金融業快速發展的成果,這無疑讓高管們亮麗的薪酬顯得不那麼光彩。
因此,無論從經濟社會發展水準還是收入差距水準來看,金融業的高管們都有很大降薪空間,金融大企業也理所應當走在這次收入分配改革的前頭,為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分配秩序、縮小貧富差距發揮應有的促進作用。
當然,讓金融業高管薪酬回到合理水準,除了必要監管外,還要注意發揮好市場機制的作用,進一步放開金融業的市場競爭,讓金融業利潤回到合理水準。在金融業內部,則要創造公平競爭的人才選拔機制,對於同樣條件、業績、能力的優秀人才,不妨來個“價低者得”,誰要求的薪酬低就由誰來出任高管,從而形成科學合理的薪酬標準體系,在縮小收入差距的同時,進一步降低國有企業運作成本,增強市場競爭力。吳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