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是炫富坑爹,現在是炫廉坑爹。”7月11日,一名女網友在水木社區發帖,感慨自己的父親“不夠圓滑”“一直在重要崗位卻一輩子從未貪腐”。然而,她開了個頭,卻沒猜到結尾。網友人肉發現,她家在北京三環內購置兩套近200平米的房産,在瀋陽擁有住宅十余套。
經網友接力人肉搜索,查出“坑爹女”父親為原遼寧省統計局局長方某某。不過,15日上午,有媒體記者致電遼寧省統計局老幹部處,一工作人員稱,方某某已退休多年,據同事們所知,方只有一個兒子。
這一幕反轉劇,實在讓之前亢奮不已的網友大跌眼鏡。但話説回來,“坑爹女”到底是口不擇言“真坑爹”,還是實話實説卻被誤傷的“假坑爹”,如今尚無定論。即使真的房産豐厚,也不能排除是家庭成員的合法所得。
網路時代,人肉搜索曾在反腐上屢建奇功。但當反腐進入新階段,網路舉報平臺日益完善,紀檢監察機關日益衝上反腐第一線,此時,人肉搜索這種極可能誤傷個人隱私的手段,就應該慎用,並得到規範。
回到“水木坑爹女”事件,即便該女子的父親最終被證實是貪腐官員,那對其定罪量刑也應以法律為依據,而不能是網路狂歡的八卦傳聞。説到底,擺在紀檢監察機關面前的課題,是及時對網路舉報資訊、輿情動態作出反應,還公眾一個真相,而擺在網路管理面前的課題,則是在保護個人隱私和檢舉違法犯罪行為之間,劃出一個界線,避免誤傷無辜。(劉晶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