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的“良民”評級制頂風逆行,4年未消,是對民意的蔑視,也是對正當決策程式的架空,其本質就是權力脫羈。
時隔四年,江蘇睢寧縣再次被輿論包圍。該縣2010年推出大眾信用評級時,就因將鬧訪等納入信用評價,被譏為“在發放良民證”。但在遭遇遍地質疑後,它並未被廢置,而是推行至今。如今隨著媒體再聚焦,它又被推上輿論風口浪尖。(7月2日《新京報》)
4年前,睢寧就因罔顧權力分寸、法理基礎,強推政府版徵信系統,成為輿論質疑的靶心。其時的《新京報》,還曾刊發《“良民”評級制突破了政府權力尺度》,抨擊它是“用公權力向私人領域示威”。原以為,這備受詬病的信用評級制,會在質疑聲的湮沒中黯然謝幕;沒承想,它雖淡出公眾視野,卻並未“退出江湖”,不過是從高調推進轉向低調執行。
頂風逆行,4年未消,這給許多人以時空穿越的錯覺:所謂時過境亦遷,可誰會想到,4年前的新聞,會以“它堅挺依舊”為看點再成新聞;昔日公眾煲的那一鍋口水粥,竟煮不爛當地“作為不當”這顆爛豆子?
實質上,如果説,當初睢寧貿然推出這套“行政主導”的徵信系統,是在“開倒車”,那它能迎著嗆聲存續到現在,一副“任你風起雲湧,我自巋然不動”的陣勢,則是執迷不悟,哪怕栽了輿情跟頭,也要將倒車越開越遠。
應看到,儘管“良民”評級制在睢寧一直在施行,可其存在感很弱。除了輿論對其損害居民權益的一貫詬病,它的實操性也很差,非但遭遇銀行等方面的“軟抵抗”,就連徵信辦都覺得獎懲措施“難落實”。按理説,這樣的徵信體系,形同雞肋,早該摒棄。可據睢寧官員回憶,2010年3月首套方案被質疑後,時任縣委書記王天琦給出指示,埋頭搞,不回應,不辯解。
把“原點就有問題”的徵信系統執行到底,足見決策者自我本位的偏執,也反映出糾偏動力與機制的缺失。而從當地出臺該方案的動機,不難看出它為何能頂風逆行:當地把這徵信系統既當管理工具,也視為可資標榜的“政績創舉”,為此配備的機構、人員等,也已嵌入系統化管理中。而對應的行政權約束,又太疲軟。
眼下因一意孤行,睢寧再度墜入輿論漩渦,不知這次再被聚焦,能否促成“良民”評級制的終結或改進。但可以肯定的是,有錯不糾,既是對民意的蔑視,也是對正當決策程式的架空,本質上也是權力脫羈,就此而言,它也沒理由不被置於強效制衡的框架下。(午夜侃人 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