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改制為混合所有制探路

時間:2014-07-02 13:17   來源:廣州日報

  備受關注的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中石化日前發佈公告稱,轄下全資子公司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經重組後,擬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引入社會和民營資本,在三季度前完成融資。

  中石化引資方案意義重大,其示範效應遠超方案本身。

  其一,或啟壟斷央企民營化先河。長期以來,我國若干大型央企弊端叢生,根源在於壟斷。央企憑藉獨特壟斷地位,獲取壟斷利潤,但其就業與利潤貢獻,下對不起民眾厚望,上有愧國家重托。大型央企改制上市後,仍然是一股獨大,體現在公司治理中,就是國有資産的委託代理關係無法落到實處,一人獨大全民股東權利被實際架空。由此帶來大量決策失誤、公司行為失當與個人甚至集體的道德風險,以致一些大型央企非但未能給國家守好財、用好財、管好財,對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作出應有貢獻,反而給國有資産帶來重大損失。

  因此,央企改革勢在必行,在新一輪改革中,央企特別是大型央企的改革能否邁出實質性步伐,是關係到我國經濟能否獲得新的改革紅利的關鍵所在。中石化引資方案的推出,正當其時,這將成為央企改革史上的一個標誌性事件。因為根據方案,引入資本所持銷售公司股權比例將根據市場情況確定。民營資本和社會資本將至少持有30%的股份。按照銷售公司當前盈利能力,資産整體作價可達3000億元,若按照30%的入股比例算,可吸納社會和民營資本約1000億元入股。大規模民營資本的進入,可以優化公司的股權結構,這對中石化推進混合所有制試驗,實踐混合所有制具有重要意義。

  其次,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公司效益。我國大型央企上市公司,本該成為股市的定海神針,讓廣大投資者放心,但實際表現不盡如人意。因此,中國股市要轉好,必須以一些大型央企完善公司治理為帶動引擎,而這也需要實行股權改革,引進非同質的戰略投資者。中石化的引資方案對投資者的選擇體現“産業投資者優先、國內投資者優先、惠及廣大人民的投資者優先”的原則。引入的資本能為公司帶來技術、管理、市場、新業務等的增值效益。公司治理中提出的“長期激勵”亦留下公司未來或進行股權激勵的空間。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中石化將充分挖掘零售端的隱含商業價值,從油品提供商向綜合服務商轉型,從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如果中石化引資戰略效應真能如願實現,則産業鏈相關公司的治理結構優化有望,業績增效有望。

  總之,中石化引資方案的如期公佈,是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起標誌性事件。中石化若能順勢而為,以一種開放的戰略思維、本著市場化的操作流程和思路,主動邀民營經濟加盟,不僅可以凸顯這艘“央企航母”改革的決心和氣度,更可顯出對新環境下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改革內在要求的理解把握和實踐上的先行一步。對此,尚有待觀望。(管同偉)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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