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私利讓人脈傳遞正能量

時間:2014-06-10 14:10   來源:法制日報

  唯有擠掉設官任職中的私人成分,讓官職恢復社會公器的本分,人脈關係才不至於動輒走偏,不會成為利益輸送的管道,真正體現正能量

  近期,已退休的杭州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錢江新城建設指揮部黨委書記王光榮,67歲的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陽寶華,63歲的廣東省茂名市原政協主席馮立梅等多名涉嫌嚴重違紀或違法的退休官員相繼被查,成為備受社會關注的反腐新動向。專家分析,在職時積累下來的人脈關係已成為官員退休後牟利的重要資本(6月9日新華網)。

  反腐逐漸涉入深水區,退休官員的臥榻難有以往的高枕無憂了。中共十八大以來,從中央到地方連續查處貪腐的退休官員,折射出反腐除惡務盡的決心和力度。這一動向,讓民眾為之振奮,反過來,也對在職的官員形成了一定的威懾。懲治腐敗不存在時機、不考慮身份、不留有死角,這才是真正的全方位、零容忍。

  在具體操作中,可從兩個方面著力:一方面,要像查處在職官員那樣,嚴查退休官員的貪腐行為。要做到一視同仁,不能因為退休,就意味著已經平安著陸了,而是要依法依規行事,任何國家公務人員都沒有理由和藉口讓自己置於監督之外。不能給貪腐官員留下任何僥倖的空間,過度的寬容即是對腐敗的縱容。

  事實上,查處退休官員來得已經有些晚了。那些邊腐邊升的官員不僅在任內獲得了非法利益,還要在退休後繼續不當享受,這有悖社會公平,其受到黨紀國法嚴懲,不僅沒有違背公序良俗,也是一種遲到的正義。以田學仁為例,從1995年至2011年,邊腐邊升至副部級,竟然腐敗潛伏了16年。

  另一方面,鋻於眾多退休官員的牟利行為多是基於所謂的人脈關係,不妨從消除官員不正當人脈關係入手,規範官員的行為。

  官員也是社會中人,其日常交往,包括執政理事,並不是不可以有一些私人的關係,也不是不能有深入的交往,只是,這種關係和交往理應與公權力有一個明晰的界線,不應該混為一體。如果聽任人脈關係主導了官員的決策、行政,不僅人脈關係會淪為庸俗的關係學,官員本身也會因為這種過於直接的利益關係而沉淪下去。

  有必要認真理一理人脈關係了。比如,改變官員任用中的人身、派系依附因素,擴大民意參與、民主推選,官員能不能任職、能不能升職,不能完全取決於上級的提拔,而是要取決於民眾的認可程度,接受民眾監督。官員從事的是公眾之事,並非哪一傢俬事;職位也是公共職位,而非私相授受的物件,豈能成為聯絡感情的工具?

  又如,還要儘快落實領導幹部回避制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及抽查制度以及幹部選拔倒查機制,通過嚴格的制度斬斷官員與各種社會關係的不當利益輸送,將其行為限定在公務的邊界之內。這樣,就會盡可能減少官員與社會枝枝蔓蔓的勾連,很難將公權力作為交易的籌碼隨意出讓,人脈關係也可回歸到人與人之間的正常交往。

  唯有擠掉設官任職中的私人成分,讓官職恢復社會公器的本分,人脈關係才不至於動輒走偏,不會成為利益輸送的管道,真正體現正能量。若想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進一步擴大資訊的公開透明,讓官員接受民眾的監督,使其不敢貪、不能貪、不願貪。相應地,官員也才會有正常、積極、健康的人脈關係。(胡印斌)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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