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發佈的藍皮書《形象危機應對研究報告2013~2014》稱,官員形象危機呈“多元高發”態勢,群眾認為2013年形象最差的官員群體依次為:城管、學校領導、醫院領導、村幹部、警察、國企領導和民政幹部。
形象危機研究的結果,既是實際情況的反映,更是公眾意見的表達。受累于各種負面事件,比如城管暴力執法,比如校長開房門等,對於整個群體的形象,確實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而如何看待這樣的評價,顯然需要“三省吾身”而不是“不以為然”。
必須承認的是,即便被評為形象最差的城管,也僅僅是“一條魚和一缸水”的關係問題。大多數執法在一線的城管人員,其辛苦的程度及職業的正當性,都應當得到承認。“形象最差”的結果,多少有“躺著中槍”的委屈感。但另一個層面,雖然城市管理與民眾訴求之間並無不可調和的矛盾,但工作的付出和最終的評價,卻可能形成很大的反差。一方面,直接與公眾打交道的公職人員,更容易得到公眾差評;另一方面,最差評價有事實的支撐和現實的依據,並非天然的職業歧視和民意偏見。
差評並不可怕,因為這既是事實的反映,更是民意的期待,希望以一個不光彩的標簽,讓個中人能夠有所反思和觸動,並因之加以改進,從而讓知廉明恥的道德力發揮其應有的促進作用,自然是善莫大焉。而對於被評價者來説,真正重要的不是“最差的結果”,而是看待結果的態度。
一個可喜的現象是,報告發佈後的輿論中,除了“實至名歸”之類的贊同外,其實也不乏“有點冤枉”的聲音。此説明,民意表達並不缺乏理性與寬容,而這樣的姿態更應換得城管群體的積極回饋。破壞形象易,改變形象難,若有共同的利益和關切,實現起來就並不困難,關鍵在於要讀懂民意的期待,以及差評背後的公共訴求,相向而行就能很快實現交融與互動。
因為很多人知道,城管的問題表面在素質,根本在體制問題。改變形象的策略既要注重治本,也得重視治標,既要著力實現最優,也應考慮次優,既要力求長遠,也要立足於現實。同樣為城市管理,各地在模式、管理和方法上都大同小異,不過在表現形式和結果上卻差異明顯,比如有的衝突不斷,有的卻相安無事,其間的原因就值得探析。
讀懂期待比糾結最差更有意義。近年來,一些地方為了改善城管形象,優化管理環境,採取了“眼神執法”、“鮮花執法”、“圍觀執法”等技術性改變,雖然在方式上還有待商榷,但在出發點卻獲得了肯定。即便是一種姿態也不失為進步。(堂吉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