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準創新驅動的“治理空間”

時間:2014-05-28 14:44   來源:人民日報

  企業、政府、社會組織找準各自“治理空間”之時,就是我們實現創新驅動之日

  日前,中關村社會組織聯合會正式成立。從先於全國實現無業務主管單位直接登記,到提出建設社會組織大廈,中關村對體制機制的不斷突破,成了它在高科技之外的又一標簽。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除了科學家、企業家,又多了社會組織的秘書長們,他們忙碌的身影,穿梭于政府企業之間——宣政策、辦論壇、推産品,讓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落地生根。

  打造充滿活力的行業協會、産業聯盟等社會組織,推動創新治理能力不斷走向現代化,這種社會組織發育的“中關村現象”,看似與科技無關,實則為科技創新驅動帶來了重要啟示。

  一方面,市場導向下的創新活動能催生社會服務。科技企業家的創業行為,是縫合科技與經濟兩張皮的有效辦法。但科技企業家的專長不在“公關”,而是技術創業。當研發生産什麼由市場説了算,企業只需要對市場負責、專攻技術和市場的結合點時,便對政策資訊、公共關係等“訂制化”服務有了需求。由此,服務高科技企業的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順勢而生,可以保證科技企業家技術創業行為的專注度。

  另一方面,創新需要“政社分開”。政府和社會組織是參與創新過程的兩種不同主體,前者具有稅收強制力和行政權力,後者依靠承接公共服務和社會籌資運作。前者優勢是規範管理和宏觀統籌,後者更擅長為創新活動提供多元化、即時性的服務。政府可以把行業資訊收集、規劃研究編制、信用體系建立等以“訂單”形式外包,而社會組織也可經充分競爭完成優勝劣汰。當兩者在宏觀調控和微觀服務上,形成一種理想分工和互動局面時,創新體系的整體效能自然提升。

  分析美國、瑞士、韓國等創新型國家的創新體系,就會發現:在中小企業創新活動和政府之間,存在大量自發産生的行業協會、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它們普遍由專業人士經營,提供各式差異化服務項目,如著名的拉斯維加斯電子産品展,實際上是由美國電子消費品製造商協會為其會員企業提供的産品推廣服務。類似的社會組織近年來在中關村發展迅速,儘管仍然面臨籌資能力弱、專業人才缺乏等挑戰,但隨著國家層面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一個良好的促進創新的政社互動局面正呼之欲出。

  市場、政府、社會都有各自促進創新的邏輯,現代化的創新治理首先需要劃分出各主體間清晰的“治理空間”。完成創新的過程,需要讓企業衝在前面,同時給予社會組織生長的空間,確保政府在智慧財産權保護執法等方面的托底職能。創新的信號必須像水面的漣漪一樣,在市場的推動下,從位居中心的企業不斷向週邊的社會組織、政府擴散,最終實現創新驅動的市場治理、社會治理和環境治理間的有序平衡。

  早在去年9月,中央政治局在北京中關村舉行第九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破除一切束縛創新驅動發展的觀念和體制機制。十八屆三中全會吹響了全面深化改革號角,可以期待,當企業、政府、社會組織找準各自的“治理空間”之時,也是我們實現創新驅動之日。(李 研)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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