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之怒”的尷尬與意義

時間:2014-05-28 14:45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5月15日,湖北省作協主席方方通過微博爆料,湖北省作協推薦的魯迅文學獎參評作品存在問題,某位詩人在推薦前把所有評委搞定了,最終以全票獲得了推薦參評資格。有消息稱,方方所指的詩人是作家柳忠秧。柳忠秧日前表示,不認識評委,絕對沒有跟評委拉關係。(5月27日《新京報》)

  無論如何,這都是非常尷尬和充滿衝突的一幕。作為一個嚴肅文學獎項,魯迅文學獎的正向價值毋庸置疑。客觀而論,其參選者整體上非常多樣而且很優秀,但是,經過輿論的發酵與放大,這次評獎仿佛變成了只有柳忠秧參與的評選,這無疑是一種價值流失。

  但在另一方面,我們又不得不承認,正是因為這樣的沸沸颺颺新聞,早已淡出公眾視野的魯迅文學獎,才再次被社會所關注。穿越“方方之怒”,我們可以看到嚴肅文學在當今社會的微妙命運。

  一個不能不放大的細節是:方方選擇了微博作為“舉報”的載體。作為湖北省作協主席,方方本該有其他途徑去“糾偏”,她之所以選擇微博,無非是不想依靠權力破壞現有的評獎程式;同時,她又試圖通過一個影響力巨大的平臺,將魯迅文學獎的評選弊病大白于天下,形成輿論壓力。

  從常理來分析,文學獎項評選過程中出現爭議的聲音,是非常正常的。但是,從2007年有數名評委成為最終獲獎者,到2010年武漢市紀委書記車延高憑藉“羊羔體”獲得詩歌獎,爭議一直不斷且集中在評獎程式乃至權錢影響力方面,這顯然是發出了一個值得警惕的信號。

  魯迅文學獎的評選紀律,其第一條就是,“確保評獎的權威性與公正性。要堅持評獎標準,實行評委名單公開、評委會評語公開制度”。與魯迅文學獎有關的種種非議越來越多,但“權威性”與“公正性”的深刻省思與總結,卻似乎從未出現。其中的緣由到底何在?相對封閉的評獎體制固然難辭其咎,但最大的緣由可能在於,社會的氛圍如此,曾經“不茍同”的文學界,也適應了某種心照不宣的沉默。

  假如魯迅活到今天,他還能夠獲得魯迅文學獎嗎?很多微博網友的發問,發人深省。從這個角度來説,“方方之怒”打破了心照不宣的沉默。但是,一個省作協主席仍需借助輿論的影響力來對抗現實,她雖然表現得執拗卻不免顯得孤獨。

  魯迅文學獎的評定,從來都不是私相授受,它關係著一個國家文學與文化品格的高度,也攸關網路時代中嚴肅文學的式微與否。對於柳忠秧“拉關係”事件,魯迅文學獎評獎委員會必須做出公開的回應,並構建起確保文學評選不至於淪為交易的透明制度。(王聃)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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