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華社記者梳理了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案件查處”欄目的數據並做了分析,結果顯示,從2012年12月6日在此欄目通報首條案例至2014年4月11日,一共492天,共有285名領導幹部在此期間被通報涉嫌違法違紀行為,平均每週4名。而在中央巡視組完成兩輪巡視期間,各地領導幹部被查的數量呈明顯上升趨勢,共有252人被查,平均每週超過5人。
十八大以來的反腐敗鬥爭取得赫赫戰果,即使有心的記者不去梳理,人們也有目共睹。別的不説,單説被查處的官員中,就有超過20人為省部級官員,廳局級則多至數以百計,處級以下的更是數以千計。如此密集而又如此不留情面地懲處官員隊伍中的腐敗分子,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在此前是罕見的,可謂深得黨心民心,真正是以實際反腐成績贏得了人民群眾的信任。
不過,在對腐敗深惡痛絕必欲滅此朝食的人看來,此番取得的戰果雖然豐碩,但至多只能算是治標,其潛臺詞是若不致力於治本,腐敗就會像韭菜那樣割了一茬又長出一茬。所謂治標,一般是指懲治已經或正在發生的官員腐敗案件;所謂治本,則一般是指在制度上防治腐敗。有意思的是,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中央紀委委員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研討班上這樣強調:要深刻認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可見,反腐不是不要治本,而當前的工作重心則正是治標。
迅速有效地查處腐敗案件,雖被一些人視為治標式反腐,但其正面意義和積極價值卻不應被低估。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是非常概括而又意味深長的説法,這充分肯定了治標階段的反腐工作的重要價值。與此同時,口不離反腐要治本的人,很可能對制度反腐也懷有近於理想化的願望,似乎只要制度健全了,腐敗就可以被根除。但事實上,制度的完善並不僅僅意指針對腐敗的制度建設,也涉及改革的全面深化。顯然,如果不大力推進以市場化為取向的改革,只著眼于反腐的制度構建,權力被濫用的機會就不會減少,腐敗就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同樣,不堅持不懈地反腐,不對腐敗保持高壓態勢,改革的全面深化也不可能順利推進。
一些人認為腐敗之所以不斷滋生,一個重要原因是制度缺失。但實際上,關於防治腐敗的制度已不能説少,比如,以前人們常説,多少個文件管不住一張公款大吃大喝的嘴。可見,這方面的制度已疊床架屋,只是都形同稻草人,幾無剛性可言。492天的反腐成績,恰恰激活並彰顯了制度的剛性。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公款吃喝已不再有昔日的財大氣粗和肆無忌憚。制度的剛性不來源於其完備、完美,而來源於執行制度沒有例外,違反制度受到追究之不可避免。在這492天裏,大小官員感受到了制度的堅硬,人民群眾看到了制度的權威,制度開始恢復久已掃地的名譽。
對腐敗案件和腐敗官員的查處,絕不是無意義的數字堆積。如果不對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腐敗案件堅決懲處,嘗到“甜頭”的腐敗分子不會收手,尚未墮落的官員也會蠢蠢欲動,腐敗的存量倘不盡可能地加以清空,腐敗的增量則會成倍地放大。在此過程中,人們寄予厚望的制度建設,將會受到腐敗勢力的阻撓和扭曲,林立的制度依然可能只是一些人掌中的玩物,依靠制度反腐就可能成為一句漂亮的空話。(作者滕朝陽是北京青年評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