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報道,日前南京市級機關通知,公車鑰匙必須放假前統一上交,防止出現公車掃墓的現象。而去年3月份,南京就查獲多起“公車掃墓”的違規事例,最後都受到了比較嚴厲的處罰,包括免職、停職、扣發薪資、罰款處罰等。
公車不得私用,在任何時候都適用,南京針對“公車掃墓”現象出現的可能性,出臺封存公車的通知,無疑彰顯了懲治“車輪上的腐敗”的決心。但封存固然易於操作,便於監督,卻只是權宜之計,跟長效機制仍存在距離。再説了,假如節假日確有公車使用需求,封存了,也顯得有些僵化。
“常制不可以待變化,一涂不可以應萬方。”依我看,與其對節假日期間實行封存公車“一刀切”,不如以公車制度補全,如對公車該取消的取消,並嚴格規範使用條件,給公車私用戴上緊箍咒。到那時,又何勞逢節發禁令? (印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