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19點,杭州市政府宣佈,自第二日零時起,對小客車採取控制總量和“錯峰限行”調整的雙重措施。此舉遭到質疑後,杭州方面表示發佈會選擇在晚上召開,學習的是“天津模式”。而此前的“辟謠”屬於部分媒體和民眾的誤讀。(3月27日《新京報》)
截至今年2月底,杭州市機動車保有量達到259.8萬輛,年增長率為12.2%,機動車保有量位居全國36個大城市第7位。不斷增長的機動車數量使杭州“堵局”持續惡化, “限牌”或許是個不得已的治堵措施吧。
但是,政府出臺治堵措施,為什麼要連夜宣佈、突然襲擊?像“限牌”這樣的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生産直接相關的行政決策,是需要事前召開聽證會的。根據《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涉及“交通管理等社會管理重要事務”屬於政府的重大行政決策,其決策程式需要經過“專家論證” “風險評估” “公眾參與”等環節。擬定初步方案後,應當向社會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公眾意見的時間不得少於20日。現在,政府的“限牌”措施沒有經過這些程式,突然從天而降,這樣的決策是違反法定程式的。
“限牌”不僅沒有經過民主公開的程式,每當社會上流傳“限牌”輿論時,政府有關部門都會出面辟謠,什麼“杭州暫不限牌”“採取強制性的限制措施,降低小汽車保有量並不符合交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沒有接到任務對限牌這個問題進行研究”“限牌這件事根本還沒提上議事日程”……如今卻解釋為媒體誤讀,這固然是拿市民開涮,又何嘗不是拿政府信譽開涮?這種行為對政府公信力的傷害,恐怕就是再“誠信”100次也難以挽回。殷國安 (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