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念家風”需要制度性轉化

時間:2014-03-18 13:37   來源:新京報

  解決從政者的公私利益衝突問題,既需要道德自覺,也需要制度性的轉化、嫁接。制度不能一概禁絕官員子女經商,卻可以為官員子女的經商活動劃出禁地。

  “誰要經商,打斷你們的腿。”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李先念之女李小林談起家風。李先念主管國家經濟工作26年,但他不允許兒女經商,李小林不無感慨地説:“我們做到了”。

  李先念的家風令人欽佩。禁止子女經商,是決絕的權力自律。這也是一種高規格的廉政宣言,無論在哪個國家,其主動讓渡的個人權利都超出了法律對從政者的要求。在現在有些人看來,李先念的要求甚至有些苛刻。但回想當年的歷史環境,不能不説,或許正是這“不近人情”的家風,幫助這個家庭長期保有清譽,而絕少流言蜚語纏繞。

  近些年落馬的不少貪腐官員,都暴露出一個共性,那就是對親屬的約束失范。“家族式腐敗”普遍發生,如原廣東人大副主任兼東莞市委書記歐陽德和他的兒子、女婿,深圳市原副市長王炬與他的女兒、女婿等,都是“全家腐”。對這些人而言,李先念的家風無疑是響亮的耳光。

  也難怪有人説,如果李先念的家風為更多官員效倣,整個官場都會清凈許多。甚至有人建議,為什麼不在公務員群體中強制性推廣“禁止子女經商”的家風呢?

  正如前文所説,李先念的做法是高規格的道德自律,並不適宜做普適性的推廣。因為禁止官員子女經商雖然能立竿見影地避免腐敗嫌疑,但只要不“借用”權力,經商也是官員子女的自由選擇。不過,制度不能一概禁絕官員子女經商,卻可以為官員子女的經商活動劃出禁地。

  其實我國已有類似規定。2010年,《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規定,不得默許縱容親屬以本人名義牟取私利、為親屬經商創造條件、親屬不得在本人管轄範圍內經商。這些做法的實質是防範利益衝突。人皆有私欲,官員也不例外,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在其身上有天然的衝突。

  為厘清公益與私利的界限,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早就制定了防止利益衝突的細密法規。我國近年來也在做防範利益衝突的制度設置,但效果仍不樂觀。去年,社科院等機構發佈的《法治藍皮書》披露,當前僅有半數公職人員同意應當責令在自己管轄範圍內從事營利性活動的親屬退出,或者本人應當辭去職務。

  制度之所以沒能內化成共識,一是制度本身有待強化,二是公職人員親屬資訊公開尚非常態,“暗度陳倉”過於容易。“李先念家風”體現出了一種高度的政治道德自覺,不過,解決從政者的公私利益衝突問題,既需要道德自覺,也需要制度性的轉化、嫁接。在當下的語境中,人們關注“李先念家風”,並給予積極評價,也反映了當下社會的制度饑渴。(西坡)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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