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針對公眾關注的“今後計程車只允許安裝一個叫車終端”消息,北京市交通委作出明確回應,將嚴格執行“一車一終端”的規定,原因是駕駛員車內安裝多個手機叫車終端,可能導致因駕駛員搶單而産生不安全因素。
計程車本就是公共服務的一種,在新舊“打車規則”交替之際,有關行政部門在叫車軟體問題上設立某些標準,尤其是“安全標準”,本無可厚非。而北京市交通委禁止的哥裝多款叫車軟體,指向的就是保障公共安全。事實上也確實如此,許多人打車時都會碰到有的的哥一邊開車一邊檢閱不同設備上不斷刷新的約車資訊。如果完全不加規範,叫車軟體的普及過程勢必伴著安全駕駛規範的忽視,給公共安全留下隱患。
不過,一輛計程車只能裝一個叫車軟體的規定,也有商榷的餘地。
實質上,關於開車時接訂單的問題,交規原本就規定,開車時禁止接打手持電話。有些司機可能覺得看螢幕不等於打手機,但這同樣會分散注意力,堆積行車安全風險。如果嚴格按照交規,即便是計程車上裝一個軟體,只要是不限制司機開車的時候使用,也是不可以的。
這方面可參照美國一款叫車軟體的做法。在紐約,Zab-Cab軟體嚴格遵守禁止司機在行駛時使用手機的交通法規,只要計程車處於行駛狀態,該軟體就會把手機螢幕變成灰色而無從查看,車一停,司機才能看到附近訂單請求的所在位置。
換言之,制定安全標準的要點,就在於叫車軟體不能分散司機注意力、不能對乘客形成干擾等,確保安全無虞。基於此,叫車軟體終端在計程車內應裝在什麼位置,它應該或不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進行新訂單提醒,這些問題都應以制訂安全標準的辦法厘清。
以目前趨勢來看,預約叫車恐怕會成為將來人們打車的主流方式。制訂安全標準,應該未雨綢繆。而這標準,不應只在“限裝1個叫車軟體”上下工夫,而應著眼于軟體設置與行車安全的銜接。若標準夠縝密科學,一輛計程車裝兩個以上叫車軟體又何妨?(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