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日前發佈的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數據顯示,京滬穗深等一線城市去年11月房價連續第三個月同比漲幅超過20%。同時,部分二、三線城市卻存在去庫存壓力,房價上漲後續動力不足。一面是一些城市房價較快上漲,一面是個別城市樓市遇冷,我國房地産市場的分化在進一步加大。
筆者認為,“分類指導”將成為新一年房地産市場調控的關鍵詞。大多數城市應保持調控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執行好既有的調控措施;房價上漲過快的一線城市,要從嚴落實差別化的住房信貸稅收政策和住房限購政策,增加住房用地和住房有效供應;房價開始下跌的城市,要注重消化存量,控制新開發規模。
在大多數城市,供需矛盾始終是房地産市場問題的主要方面,這也是一些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重要原因。因此,千方百計擴大房地産市場供給,應當成為這些城市特別是京滬穗深等一線城市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的重要任務。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特大城市要注重調整供地結構,提高住宅用地比例。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提出,要減少工業用地,適當增加生活用地特別是居住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年終工作會議提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增加住房用地和住房有效供應。
除了供給數量要擴大,所供給的住房種類也要區分不同情況,使之更加完善,以更好地滿足不同層次人群的住房需要。這些年,多地在增加商品房供應種類方面已經作出探索,如上海市和湖北省黃石市等地建設共有産權商品住房、深圳市採取市場化運作方式籌集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北京市決定發展自住型商品房……這些更具針對性的住房種類,為更好解決不同群體住房問題積累了重要經驗。下一步,各地應從本地實際出發,積極創新住房供應模式。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從近期各種跡象可以發現,政府調控不再將房價本身作為重點。不過這並不意味著不再對房地産市場進行調控,而是強調通過土地、稅收、金融等手段進行市場化調控。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人在部署2014年工作時明確表示,將繼續抓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和監管工作。畢竟,房地産市場長效機制的建設是漸進的,調控在一定時期內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放鬆調控有可能會帶來市場的大幅波動,對市場發展有害無益。目前的關鍵是,在對樓市調控的措施中,如何讓經濟手段逐漸取代行政手段,讓樓市的發展更健康,讓價格的變化更準確。(亢 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