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耶誕節和元旦,再加上年底一些單位難免要安排年會或者聚餐活動,在這種背景下,如何防範酒後駕車、醉酒駕車引發的惡性交通事故,應當引起各地交管部門的高度重視。
我們注意到,今年以來,越來越多的城市陸續摸索將酒後駕車、醉酒駕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強化執法威懾力。我們認為,這一舉措符合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革的大方向,能夠使酒駕的違法成本大大增加,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讓“酒駕入信”為公共安全再上一道保險。
國務院此前發佈的《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指出,要切實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效能,研究推動將公民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準入等掛鉤。應當説,各地嘗試的“酒駕入信”體現了《意見》的相關指導思想。下一步,各地應當配合國內徵信體系的建設,加快“酒駕入信”的步伐,讓酒駕、醉駕背上更大的經濟和社會成本。
當然,“酒駕入信”也為公安交管部門依法打擊酒駕、醉駕提出了更高、更嚴格的要求。在執法流程和取證方面,一線交警執法部門一定要做到不出任何疏漏。此外,還應堅決杜絕暗箱操作,讓酒精檢測結果等相關數據經得起檢驗,真正體現出公平、公正、公開。同時,在建立酒駕、醉駕信用懲罰機制的同時,應合理規定相關不良信用記錄的保留時效和撤銷機制。
另外,還應在宣傳上展開有針對性的知識普及。如果説“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這樣的口號是對司機酒駕的“親情心理戰”,“醉駕入刑”是建立一種更有效的法律威懾,“酒駕入信”則需要重點宣傳相關信用受污會給駕駛員在長時間內帶來的高昂顯性和隱性經濟成本,讓司機在端起酒杯前能清醒地意識到一時貪杯造成的高昂代價,從而建立起對公共安全的敬畏。
同時,駕校教育也應及時與社會打擊酒駕、維護公共安全的新手段銜接,從駕考教育源頭開始向駕校學員宣傳珍惜個人信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