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10月1日8點左右,佛山城管隊員驅趕路邊攤時,環衛工張師傅對城管説,都已經8點了,不用趕,他們很快就會走了。不料,幾個穿著黑色制服的人給了他一耳光,説是“代政府打你”。官方回應稱,張師傅當時並未上班,而是在“幹私活”。
報道中所述的“官方回應”,是來自佛山市禪城區環境衛生管理局。但讓人不解的是,接受記者採訪的環衛部門領導,不是積極維護被打環衛工的權益,而是熱衷於介紹張師傅“幹私活”、“沒有穿工作服”等情況,有變相為城管開脫的嫌疑。
雖然“代政府打你”的説辭,“給了他一耳光”的事實,都是出自張師傅一人之口,並未得到城管方面的回應,但從環衛部門領導的介紹,“對方(打人城管)知道他是環衛工人後,也願意過來慰問他”,還是從一定程度上佐證了打人事實的存在。
城管打人,很大可能應該是將張師傅誤認為了小販,但即便張師傅是小販,難道城管就能任意掌摑嗎?城管打人終歸是不對的,變相為其開脫更是不妥。即便張師傅遭受掌摑之時,未穿制服在幹私活,也是他在非工作時間的基本權利。無論“幹私活”還是“未穿制服”,都不是張師傅在那場衝突中的“不利證據”,更並不能證明城管打人的正確性。
當然,輿論關注城管掌摑環衛工,更多是因為雷語“代政府打人”所折射的囂張氣焰。這一事件的真相還需要還原,在這個時候不應該渲染“幹私活”來混淆事情本身。 □詹萬承(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