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叔”受審,卻與房産無關,面對輿論質疑,有關部門理應主動釋疑。
廣州市海珠區法院昨天公開宣判,曾被網曝坐擁22套房産的原廣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因受賄275萬元,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可從7月26日的庭審到如今的一審宣判,整個審判過程中僅提及蔡彬2套房産。
“房叔”曾被紀委核實實際擁有房産21套。本以為,此次庭審,能讓其21套房産來源全部水落石出,遺憾的是,審判過程中僅提及蔡彬2套房産。而“房叔”涉嫌受賄的數額,也與其“囤房”的價值看上去不相稱。
檢察機關表示,目前掌握的證據顯示,“房叔”受賄與其房産的關係不大。這不意味著,“房叔”這麼多房就屬合法。可房子在庭審上成“敏感詞”,難以平息猜疑。不少人質疑:蔡彬和妻子都是基層公務員,他們的21套房産與其合法收入是不是落差太大?10多年來,蔡彬一家住在一座三層半的別墅裏,全部房産估價超過4000萬元,兒子留學澳大利亞並取得澳籍,這有點不正常。
“房叔”受審,卻與房産無關;此前“表哥”獲刑,也與網友扒出的名錶無關。難怪新華社記者昨天質疑:“這樣的反腐結果,總是讓人有些如鯁在喉、難以舒暢”。
據媒體報道,廣州隱隱約約有人替“房叔”辯護,認為21套房産有可能屬其憑“獨到的投資眼光”低價購得。“投資購房”為蔡彬多房提供了一個解釋框架,但“房叔”的資金來源與受賄到底有無關係,還須拿出更確切的説法,而不能光憑揣測。若“房叔”不能自證房子“清白”,或涉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
公眾的巨大疑問,已構成公權力必須直面的“輿情”,有關部門理應主動釋疑。相關部門只有直面質疑,讓制度籠子“密而不漏”,才能讓輿論詬病止息。(楊于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