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光在庭審中稱,他索賄的其中2300萬元,是因為參評中科院院士“需要花錢”。據稱,張曙光向企業老闆伸手要的第一筆錢是為了參評中國工程院院士。他説,自己在評院士中兩次失敗,後來想到了受賄,用受賄來的錢去打通關係。
作為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鐵桿心腹、當年的實權人物,張曙光的庭審供詞,無意中將早就備受詬病的院士評選制度,再一次推到了輿論的浪尖。昨天,“新華社中國網事”連發4個問號:參評院士也要花錢?需要花什麼錢?院士評選背後有沒有貓膩?是索賄藉口還是真要花錢?
輿論普遍認為,無論張曙光是出於行賄藉口,還是出於別的什麼動機,都不會因此而減輕張曙光索賄的罪行。對於檢方指控的受賄13筆、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萬餘元的犯罪事實,張曙光也已當庭認罪,並對整體犯罪事實不持異議。也正因此,輿論分析,張曙光有意抹黑院士評選的可能性不大。那麼,張曙光有沒有用索賄的錢打點關係、打點了多少、打點了誰,這些疑惑,能否成為案中案,有待司法機關作出進一步的調查並公開。
一頂院士帽,誘惑了一名官員犯罪,這種荒唐的玩笑,張曙光本人應該都不好意思開。撇開張曙光庭審中牽涉到索賄動機的真實性而言,作為一名要權有權、想錢有錢的前鐵道部紅人,張曙光覬覦于一頂院士桂冠,已是眾所週知的事實。由此也足見院士身份、身價在一些人心目中的誘惑力。為什麼這個在同樣崇尚科學、崇尚知識的許多國家,只能享受在圖書館優先查閱資料、或者在就職的機構得到一個優先停車泊位的身份,在咱們中國能夠把一群知識菁英弄得望穿秋水,把有些官員弄得神魂顛倒?在一波接一波的質疑面前,中國的院士評選制度,應該作出反思。
兩次問津院士未成,張曙光後來想到用錢打通關係,這究竟是憑空頓悟,還是吸取教訓,其中有著不為公眾所知的懸念。這起案件,給了院士評選機構質疑的同時,也給了一次檢驗或者證明院士評選清白、消除社會疑慮的機會,司法機關應該順藤摸瓜,還原真相。
院士桂冠,作為中國的“最高學術榮譽”,近年來因為“煙草院士”入選、美國“雙料院士”落選等輿論關注的熱點,在評選制度上飽受詬病。這表明,社會輿論希望這個榮譽能夠評得更加公開透明,更加純粹不染,更加實至名歸。這方面,不僅有著成熟的“國際慣例”可供借鑒,國內有些非官方組織的評獎,也有了成功的探索。
昨天在浙江大學揭曉的“心平獎”,各自捧回100萬元獎金的兩位大學教授,既無一官半職的特殊背景,又無旁門左道的所謂拔尖,他們獲獎的唯一標準是“教學水準被全校師生所認可”。
“教學水準被全校師生所認可”,是一條不需要打點的群眾路線,是一個區別於權力評判、圈子評判、並且玩不成貓膩的師生評判標準。雖然與代表國家“最高學術榮譽”的院士評選,兩者有著不能完全等同的區別,但對於“實至名歸”的評比效果,院士評選的結果,應該也必須更加經得起質疑。畢竟,這頂院士桂冠,附載了太多的公共利益,它已經遠遠不只是個純粹的榮譽。也因此,公眾對於評選的公平、公正與公開,便有著更多的期待和要求。
張曙光庭審中的供詞,未必鐵定院士評選背後就有黑幕。但是,順著張曙光的供詞,把這個幕揭開來,讓他説清楚究竟打點了誰,無論對這起案件本身,還是對消除甚囂塵上的院士評選貓膩説,都是一個再好不過的機會了。(劉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