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官“招嫖門”落幕不久,另一個名詞已悄然成為輿論焦點——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2006年,財政部開始推行的定點飯店制度,被視為遏制公務浪費與腐敗的一大“利器”。但如今,上演“招嫖門”的夜總會正頂著這一牌子,巨大的反差刺激著公眾神經。逐一梳理全國31個省(區、市)的4740家定點飯店後發現,在“檔次適中,價格合理”的原則之下,四星級和五星級的酒店數量仍接近一半,奢華服務項目屢見不鮮,而虛報消費官員人數“做假發票”,已成為某種潛規則。(8月26日《中國青年報》)
推行定點飯店制度的初衷,一是利用團購優勢降低出差和會議開支,二是便於對相關費用報銷進行監督管理。這麼多年實踐下來,定點飯店早已成為香餑餑被行業內激烈爭搶,但無論是減支效果還是監督價值,顯然都不夠理想。原因就在於,這並非正常的市場競爭理論可以解釋,埋單者既不是理性的消費者,定點飯店也不是充分的競爭者,背後是與權力的週旋和交易。
“定點飯店‘定了就完’,監督缺失導致亂象叢生。”這是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定點飯店現狀的概括。只“定”不“管”的定點飯店制度,事實上成為一項“行政許可”,想要獲得公務消費大單,就得想辦法找關係搞公關弄到定點飯店的牌子。對相關部門而言,定點飯店制度無疑是一項新增的審批權力,而且油水豐厚。當審批監管部門與定點飯店不是正常的買賣關係,而是利益共用的合作夥伴,有效監督自然無從談起。
定點飯店制度也許是一個好制度,至少理論上有可取之處;之所以現實如此骨感,蓋因定點飯店制度不可能獨自撐起清廉的公務消費。就好像一根漏點很多的水管,堵住其中一個漏點,看似很對症,可惜水還是會從別處嘩嘩流出。定點飯店制度當下的亂象叢生,本質上是因為其他方面的漏點還有太多。比如會議費是個“筐”什麼都可往裏裝,比如虛報消費人數和住宿時間“做假發票”,説明我們的發票管理還有嚴重問題,既不要求官員報銷提供“證據鏈”,對定點飯店也沒嚴厲罰則——定點飯店幫助官員揮霍公款,理應被追究刑責。
如何讓定點飯店真正成為遏制公務浪費與腐敗的“利器”,有效撐起清廉的公務消費,看來僅僅指望定點飯店這樣的制度單兵作戰是不行的,還得有更為系統、事無巨細的完整法規,尋求法治之路。否則,只能是按下葫蘆浮起瓢,定點飯店終難逃亂象叢生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