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論壇上發帖稱當地一名女幹部伍娟,此前是選美比賽獲獎者,並質疑其成為公務員背後有“神秘推手”,湖南冷水江市網友段小文被警方拘留十天。警方稱,該女幹部為市委秘書組秘書,也確實是當地“月季花小姐”選美獲獎者,但考上公務員通過正規渠道,“作風正派”,段小文被拘因為誹謗。(1月22日《南方都市報》)
那邊廂,遼寧80後美女副市長董海濤的“提拔門”、“招考門”一扇接一扇,尚不知還有多少重;這邊廂,湖南冷水江又冷不丁冒出個“選美小姐變幹部”的事。雖説,市委秘書組秘書的“官銜”遠遠沒法跟副市長相比,甚至目前在網上都還找不到一張伍娟的免冠照,但“網友發帖質疑被拘”的橋段卻讓這起事件有個不小的新聞轟動性。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誹謗乃屬民事自訴案件,但吊詭的是,按照拘留決定書上的説法,這起事件中報案的卻是當地宣傳部門。既然伍娟本人沒有報案,警方何以提前介入,辦案程式是否合法?這些的確令人生疑。
退一步講,即便“真實情況”如網監民警所言,是因為伍娟不懂程式,所以先告訴了外宣辦,她本人之後有到公安機關報案,那也無法遮掩公權力部門替下屬“出頭”,擅用“官方渠道”向警方移交書面報告的不當事實。同時,它也説明,伍娟的法律素養的確不咋樣,連基本的自訴程式都不懂,這樣的人是如何通過公務員考試的,又能否勝任市委秘書處的重要工作?
更何況,事後當地有關部門的種種“做法”,包括提前釋放段小文,拘留所領導給了他500元錢、網監大隊給了他妻子100元錢,也給外界留下了巨大的遐想空間。儘管相關方面稱這是“市裏面的意思”,但見慣了權力“傲慢與偏見”的網友還是很難相信,在沒有“冤屈”、“理虧”的情況下,權力會如此“大發善心”?
自媒體時代,公職人員遭遇民意的質疑甚至“誹謗”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這既是公眾監督權力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副産品”,同時也考驗著公職人員的法治意識和媒介素養。況且,現有法律已為這種情況預留下了足夠多的救濟手段。遺憾的是,很多情況下,明明是網友與官員個人間的交鋒、較量,後者卻總喜歡找“組織”幫忙,而權力也樂於出面拉偏價,廣州越秀區委宣傳部如此,冷水江市外宣辦亦然。結果不僅沒幫上“下屬”的忙,反而使事情越描越黑,甚至連單位都陷入輿論場中心不能自拔。
其實,像冷水江“選美小姐變市委秘書”這樣的事,公權力即便要介入,那也應該通過公佈伍娟相關招錄資訊的方式“正向介入”,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快刀斬亂麻式地先將“造謠者”逮捕拘留再説,然後輕飄飄來一句“伍娟考上公務員通過正規渠道,‘作風正派’”。否則,即便公眾一時找不到坐實伍娟“問題”的鐵證,也會因官方的種種反常和“曖昧”行為而愈發堅信:其中必有貓膩!(王垚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