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是“國際殘疾人”日,許多殘疾朋友希望“殘疾人”的稱謂能改成“殘障人”,以此得到公民的平等與尊重。雖然新版《現代漢語詞典》與時俱進地收錄了“殘障”一詞,可“殘廢”依然牛皮癬般頑固地存在著。如第124頁“殘廢”釋義為“有殘疾的人”;第475頁“拐子”釋義為“腿腳瘸的人”;還有“聾子”、“瘸子”、“癱子”、“瞎子”等等……隨手一翻,觸目驚心!對殘疾人的觀念如此陳舊,竟難以看到社會之變遷,幾乎可以説落後了時代20年。
對殘疾人的態度如何,體現了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1988年,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成立;1990年,《中國殘疾人保障法》正式頒布。之前,就連因公傷殘的革命軍人都叫“殘廢軍人”,這可屬於嚴格的法律概念。近些年,曾經司空見慣的“殘廢”一詞,漸漸淡出,很少使用,這是殘疾人事業的進步,但歧視殘疾人的現象仍時有發生。在公眾場合,“瘸子”、“聾子”、“瞎子”不時出現在某些社會名流的口中。
由於重殘在身,可能有人會説這是你們殘疾人過於敏感,吹毛求疵。其實不然,“殘廢”等詞看似客觀,實則屬於歷史糟粕,是一種嚴重的偏見。因殘而廢的推導是站不住腳的,霍金很“殘”,可他絲毫未“廢”。
《現漢》是中國第一部權威的現代漢語規範型詞典,是國內現代各類漢語詞典的母典,對公眾特別是對求知中的青少年的思想成長影響巨大,而那些“詞語”在《現漢》的“合法化”還會成為廣大師生的標準答案,以至在客觀上造成對殘疾人歧視的根深蒂固以及一種集體無意識。
因此,就詞典面言,《現漢》急需 “補課”,補上消除歧視、以人為本這一課。當然,筆者並非想將該詞典中的上述詞語簡單粗暴地一刪了之。像在網上的“維基百科”中搜索“殘廢”一詞時,就會自動地重新定向、跳轉,顯示出更科學、更權威的“身心障礙”一詞。而《現漢》則可在進一步修訂時,從善如流,在“殘廢”等詞的釋義後,標注“本詞含有輕蔑的意味,表現了對殘疾人的不尊重和歧視,不宜這樣稱呼殘疾人”。諸如此類,做到真正客觀,並真正提升到文化的高度,不僅反映社會的文明進步,而且還引領社會進步。 (歐陽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