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20年前,鄧小平同志在南方談話中語重心長地告訴人們法律制度在國家發展中的重大意義。經過20年的發展,今天,依法治國已經成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已經成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依法治國方略,來之不易。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在探索社會主義法治的道路上取得了成就,但也經歷過曲折。改革開放的春風,掀開了我國法治建設的新篇章。伴隨著30多年的經濟騰飛,法治建設也闊步前行。1997年,黨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載入憲法。2002年,黨的十六大將“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2007年,黨的十七大對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一系列新部署。黨的十八大又再次強調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經過30多年的發展,今天的中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立法日趨完善、執法不斷規範、司法更加公正,人們的法治意識大大增強,國家各項事業發展都納入了法治軌道。
社會主義法治完全不同於人治。人治崇尚的是個別人的權威,樹立的是少數人的專制,它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提供土壤。社會主義法治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維護的是社會公平正義,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社會主義法治根本不同於資本主義法治。多黨輪流執政、兩院制和三權分立不適合中國國情。社會主義法治強調的是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安。改革開放以來,具有巨大優越性和旺盛生命力的社會主義法治為中國的改革發展保駕護航,有力推動改革開放宏偉大業順利前進,有效保障億萬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實現,積極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
作為全體人民堅定不移的奮鬥目標,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仍然任重道遠。新形勢下,我們需要繼續在全社會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不斷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的統一、尊嚴、權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何民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