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偷公家的“盜亦有道”是“竊書不為偷”的詭辯

時間:2012-08-15 11:13   來源:廣州日報

  日前,山東的一個團夥因盜竊被抓。但是在這個團夥看來,他們是“盜亦有道”。團夥成員王某説:“我們不偷百姓,他們沒錢,再説他們掙錢也都不容易,我們只偷機關,他們都是公家的東西。”該團夥半年內行走4省作案29起,但他們從來不在自己家門口盜竊(8月14日齊魯網)。

  這個瘋狂的盜竊犯罪團夥,專門從事盜竊黨政機關的犯罪活動,更有著自己的一套只偷公家的“盜亦有道”的犯罪理論。他們正是用這樣的所謂行為“高尚”的犯罪理論,為自己的犯罪行為減輕道德良知上的譴責,為自己瘋狂的犯罪行為進行詭辯。

  可是,盜竊老百姓的財物是犯罪,盜竊黨政機關的財物也是犯罪。兩者之間並沒有高下之別,更沒有道義上“卑鄙與高尚”的分野。

  老百姓的錢財是屬於老百姓的個人私有財産,而黨政機關財物是屬於全體公眾的公共財産。老百姓的錢財被盜竊,只是老百姓個人遭受經濟損失,而黨政機關的財物被盜竊,則讓全體公眾遭受到經濟損失。也就是説,盜竊團夥自認為的“盜亦有道”的犯罪行為,讓我們所有的人都成為這起犯罪行為的受害人。

  同時,黨政機關的財物被盜竊,會降低辦事效率,影響正常運轉,為此,又要增加新的成本和投入。而一旦黨政機關無法正常運轉,又會嚴重地影響到當地老百姓的利益,其財物被盜豈能與老百姓無關?盜竊團夥盜竊黨政機關財物的行為,反而讓更多的人成為這起犯罪行為的受害者。

  盜竊團夥“盜亦有道”的理論,只不過是在為犯罪行為塗脂抹粉,為瘋狂的犯罪行為披上華麗的“仁慈”包裝。而在這套理論背後掩飾的是,盜竊團夥不勞而獲的貪婪和孔乙己“竊書不為偷”的詭辯。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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