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婦聯老齡工作協調辦、全國老齡辦、全國心繫系列活動組委會共同發佈了新版“二十四孝”行動標準,標準中包括節假日經常與父母共度、每週給父母打個電話、教父母上網、陪父母看一場電影等富有現代生活氣息的內容。
這些行動標準的推出確實有其現實意義。忠孝是中國傳統道德文化的根本,“百善孝為先”,但現代生活方式的變遷,使傳統孝道日漸式微。有一項調查顯示,在向父母盡孝方面,86.3%的人覺得自己做得不夠,僅13.7%的人覺得“足夠了”,而像公職人員毆打父母、留學生在機場刺傷母親、弟兄幾個爭著把老人往外趕等劣行更讓人心寒,這些“大逆不道”之舉在古代是難以想像的。撇開政治化的“孝道”不談,孝敬父母首先是一種自然情感,所謂“鳥有反哺之義,羊有跪乳之恩”,詩經中也早就唱出了“哀哀父母,生我劬勞”的悲嘆。在高度文明的現代社會,人們理應更好地盡到孝敬父母的義務。而面對現實的反差,需要社會進行倡導。
“新二十四孝”的行動標準對中國古代孝文化進行了創新性的嫁接。利用“二十四孝”這個大家耳熟能詳的概念,將其故事化的內容口號化,將其“苦行化”的行為生活化,同時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可以提供 “善事父母”的行動指南,也能夠讓人以此反思自己是否盡了孝道。這是“新二十四孝”令人稱許的地方。
但這些標準化的行孝之舉是否有效,卻值得思考。一般來説,倫理學屬於實踐哲學的範疇,它最終要體現在對人的行為作出規範上,周公和孔子是以制禮。關於行孝的禮儀就非常多,如省安、守墓、不出遊、不損毀身體等等,但它最終要靠儀式化或強制性規範來實現,並使其成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違背者可能要付出代價,漢代法律就規定“不孝者,斬首梟之”,而篤行者就會受到“舉孝廉”的嘉獎。顯然,“新二十四孝”這些行動標準不具備這樣的儀式化或強制性作用,它只能起倡導作用。至於到底能讓多少人躬身踐行,就不得而知了。
另外,由於這些行動標準過於具體,很難完全體現現代社會中基於不同生活方式的家庭關係的差異性和變化性。比如,一些很少給老婆孩子做過飯的人,要他親自給父母做飯,恐怕也是件為難的事;對大字不識的父母,非要教他們上網則很困難;陪父母去看場電影,他們也許認為不如在家看電視,又省心又省錢;而為父母建立關愛卡,難道是為了對自己盡了多少孝道做量化考核嗎?從這個角度來看,這24條中有些就不免有湊數之嫌,同時也無法把更多的盡孝之舉囊括其中。
何謂孝?《爾雅 釋訓》説“善事父母為孝”,要做到這個“善事”,其實很不容易。但若概而言之,則須先有孝心,“原心不原跡”,心裏實實在在對父母存有關切和掛念之情;其次有孝行,以實際行動來表達對父母的孝心,這“新二十四孝”就提供了許多參考;其次有孝法,就是要使自己的孝心和孝行都有最恰當的表現,這需要對父母的心理和情感有更深入的了解。但不管怎樣,現代提倡的孝道,已經不再是“三年無改父之道”的孝“順”了,而應在適應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變遷的基礎上,重建平等、溫馨的家庭關係,使傳統的孝道倫理轉型為現代的家庭親情。這需要社會重建關於家庭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