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3日下午5時20分左右,位於南京下關區的一處跨河木質廊橋在風雨中發生坍塌。截止3日晚上11點,六名傷者中一名重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據介紹,倒塌的木質廊橋為2011年6月建成的該市環境整治工程項目之一,僅建成一年就發生這樣的慘劇。(東方早報 7月4日)
衣食住行是人類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而工程品質安全自然也在確保廣大民眾生命安全的領域中佔有不容忽視的地位。然而在實際生活中,人們卻總是能見到由於建築物傾塌的情形發生。由於建築物多是人群較為集中的區域,因此每次發生建築物坍塌,都會難以避免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乃至人員的傷亡。而昨日南京市一條竣工剛滿一年的木質廊橋發生垮塌並已造成至少一人死亡的事故,再次為建築工程的安全問題敲響了警鐘,同時也引發了公眾對建築安全的再一次質疑:究竟誰是導致建築物弱不禁風的罪魁?!
廊橋在暴雨中發生坍塌,惡劣的天氣條件自然難免其責。然而仔細想一想便不難發現,暴雨並不是摧毀這座木質廊橋的主要“兇手”。從常理上分析,廊橋儘管不是鋼筋水泥構造,其使用壽命也絕不應該只限于如此短暫的一年出頭。事實上許多木質結構建築的所能保存和使用的年限絲毫不亞於混凝土等看似要比木質堅實許多的構築材料。因此在廊橋坍塌時出現在南京市的暴風雨或許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而真正只是木廊橋坍塌的根源則應該歸咎於建築工程品質的低劣!而由於建築的工程品質引發物毀人亡的慘劇,在中國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了。而造成建築品質低劣以致于出現“豆腐渣工程”的原因,則可以追溯到多個方面的因素。
造成多數建築物工程品質低劣的首要原因就是部分地方官員在工程招標的過程中通過把項目承包給與自己利益有直接關係的“關係戶”施工單位來達到中飽私囊的目的,而如果隨著工程層次的每一個細節都要經過一道搜刮之手的話,那麼最後真正到達建築工地的時候,所剩能夠直接用於工程建設的資金也就可想而知了。在如此資金緊張的條件下,建築工地能購買廉價但劣質的施工原材料來以次充好就已經很不錯了;其次則是我國建築行業的相關事故問責制還不夠成熟和完善。不少施工單位沒有為其所參建工程今後可能出現的風險作出估算和預防處理的意識。而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都會在建築物達到使用年限時通知業主或相關責任人;還有部分工程存在這趕工期等與政績等其他方面因素掛鉤的額外指標,其施工單位為了追趕工程進度而採取“舍本逐末“的方式進行作業,反倒忽視了基本的工程品質。諸此種種,都是威脅建築安全的重要隱患。
“縱有千般美妙音,唯有警鐘最動聽。此聲常在耳邊響,安全二字永挂心”如今走過不少建築工地,隨處可見類似的標語。安全固然重要,然而比安全更加值得人們主義和重視的,則是將安全真正地方在心中。誠然根除“豆腐渣工程”的不良現象離不開有關部門對施工監管的加強和建築業制度的完善,但如若地方官員和建築承包商等關係到建築本身品質的主體對象缺乏安全的意識,即使多方力量共同參與改變,也未必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因此,將安全的理念真正地植入思想深處,配合監管等多方渠道共同作用,方能最大限度地杜絕此類慘劇的重演。(肖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