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城市水價調整時,供水企業希望水價上漲的一個主要理由,往往是成本上升。為了判斷水價調整合理與否,就需要一份真實的水價成本數據,同時通過資訊公開,向社會公佈水價成本,接受公眾監督。
但是,公開水價成本只是第一步。供水企業提出的數據是否真實,還需要政府部門進行監審。這份監審報告,也需要公開,讓公眾看看擠出了多少“水分”。
從新華社記者輾轉獲取的廣州市水價成本“監審清單”來看,其中的水分不少:一立方米水的供水成本,被企業多報0.348元,比真實成本2.016元虛高了17.26%。按廣州市相關部門核定的每年近12億方的供水量,若每方水多收這0.35元,一年將超過4億元。
這些水分從何而來?監審發現,廣州的西江引水工程總投資中,有政府投入17.3億元,這部分投入是不能計入供水成本的,自來水公司卻違規計入;自來水公司多報管網漏損率;2008年至2010年,自來水公司發生業務招待費1123萬元,按成本監審規定,超標449萬元。
自來水是資源類産品,城市供水是一項公共事業,關係民生,關係公眾切身利益,關係城市社會經濟發展。因此,水價調整一定要算清楚成本賬,同時也要考慮到公眾承受能力,不能光算經濟賬,而忽略了政府保障民生的職責。進行成本監審,就是要擠出水價成本中的“水分”,防止供水企業把所有成本都轉嫁到公眾頭上。如果把政府投入計入供水成本,等於讓公眾為水價“重復埋單”;如果把不合理的招待費用跟供水成本掛鉤,相當於認可企業“亂花錢”,讓公眾為鋪張浪費和不良風氣“埋單”……把這些剔除出水價成本,是必須的。
這些被擠出的水分,再一次令人感受到水價成本透明的必要性。自來水公司虧損或許是事實,但只聽企業一味“哭窮”,或單方面發佈成本數據,並不能讓公眾信服。真實而透明的水價成本,才能作為水價調整的依據,才能滿足公眾知情和監督的願望。國家相關部門一直在推動水價調整成本公開,其中也包括成本監審報告公開。應該承認,廣州公開監審報告,自曝“家醜”,是一個進步。6月上旬,海口市也發佈水價成本監審報告,核定每方水的成本為1.90元,比企業自報成本少0.07元。自今年起實行的《上海市供水成本公開實施意見》規定,供水價格調整前,需公開供水成本監審報告。
然而,記者在全國多地採訪體會到,要見到這份“監審清單”實屬不易。一些地方水務部門要麼推諉拖延,要麼“涉及秘密,不宜公開”。因此,引發聯想的是,遮遮掩掩的水價成本,到底隱含著多少水分?如果政府監審“走過場”,公眾又無法監督政府監審的履職情況,水價成本中的水分還能不能被擠出來?(紀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