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題外包本無不妥,但不能由少數領導説了算,而應建立代表各方意見的招錄委員會。
陜西米脂縣近日舉行事業單位招錄筆試,筆試試卷全部100道客觀試題竟與一本輔導教材雷同。出現“低級錯誤”的原因居然是出題被“層層轉包”,組織此次考試的“米脂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將考試的命題全部委託給了榆林市人才交流中心。而這一中心再把命題工作“轉包”給延安市人才交流中心。(據新華社)
將嚴肅的招考命題“外包”,網友們頗為不解,但客觀上説,不由招考單位命題,而將命題委託給社會仲介機構,並無不妥。這是符合“考試、招錄相分離”原則的,有助於提高考試評價的品質和公正性。可是,為什麼“外包”卻出現了問題呢?
其一,缺乏嚴密地選擇社會仲介機構的程式,包括公開招標、考察仲介機構的資質等。在這起事件中,米脂縣選擇命題的仲介機構很隨意,只是隨意交代給一個人才交流中心,而這個交流中心再隨意地交給另一個交流中心。
其二,由於沒有競爭機制,社會仲介機構缺乏服務和品質意識。在發達國家,考試仲介機構是靠市場競爭獲得生存空間的——如果本機構的命題評價品質,得到招錄單位(包括學校和用人單位)的認可,那麼,其就能得到生存和發展,而如果本機構的命題評價品質不高,則很難樹立考試評價的公信力,很快就將被市場淘汰。
這起事件中的人才中心,嚴格説來,並不是獨立的仲介機構,他們不是靠市場競爭生存,也就不會在乎命題評價的品質。之所以能層層轉包,隨意將命題交給一個“專家”,就是由於這種機制。如果不是這次出題品質太差,很有可能不會被發現,而繼續按這種方式運作。
從根本上説,出現以上問題,主要在於事業單位的招考並不透明。如果招考透明,那麼,命題機構的選擇,就不該由招考領導小組指定,而應該有民主決策程式。米脂縣有關部門解釋説,這是為了保密。這是説不過去的。任何一家合法的命題機構,在獲得出題授權後,自然要簽保密協議,再加上泄密有法律風險,因此公開命題機構本身,並無泄密之憂。反而,命題機構不公開,逃避了社會監督,會給少數人以上下其手的空間,與此同時,其命題品質差也就常常難以避免。——如果有關方面擔心公開命題機構會導致題目洩露,那表明這家仲介機構的保密措施有問題,本就不具備命題的資質,或者説不值得信任。
為此,要提高事業單位招考的品質和公正性,需改革目前的招考制度,提高招考工作的透明度。首先,事業單位的招考不能由少數領導説了算,而應該建立代表各方意見的招錄委員會,共同制定招錄標準,並監督招考的實施。其次,在推進招考分離中,應該選擇有資質的仲介機構,並對仲介機構實行淘汰制,只有這樣,才能培育合格的社會仲介,建立考試市場競爭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