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四川隆納高速距瀘州收費站約7公里處一輛皮卡側翻,車上16具屍體散落地面。交警到達現場後聞到臭味忍不住乾嘔。經確認,屍體為瀘州醫學院從川大購買的教學實驗標本(6月11日《華西都市報》)。
屍體伏地橫陳,惡臭中人欲嘔。這不是恐怖電影拍攝外景,而是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吊詭場景。據報道,瀘州市龍馬潭區公安分局胡市派出所就此事發表了一份“情況説明”,“希望群眾在知道事實真相後,不信謠,不傳謠。”
在公民意識覺醒的法治社會,止息謠言不僅需要官方解釋,解釋本身更要正當、合理,才能令人信服。公眾的質疑主要集中為:屍體買賣是否合法;屍體來源不明;屍體以皮卡運送的方式存疑。筆者在此略作分析,期待更正當、合理的官方解釋一一回應。
一是屍體買賣質疑。運屍人稱16具屍體為瀘州醫學院購買的教學實驗標本,並出示了工作證。不排除運屍人口誤,將“捐獻”説成了“購買”,但是仍不能排除購買屍體的合理懷疑。據《屍體出入境和屍體處理的管理規定》第8條、第9條規定,嚴禁進行屍體買賣,嚴禁利用屍體進行商業性活動。除醫療機構、醫學院校、醫學科研機構以及法醫鑒定科研機構因臨床、醫學教學和科研需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屍體捐贈。瀘州醫學院是從川大得到屍體的合法轉贈嗎?正面回答,方可及時厘清屍體買賣究竟是事實還是謠言。
二是屍體來源質疑。曾經是醫生的實名認證網友“張洲演義”發微博稱,現場圖片中顯示的屍體與一般醫學院裏的標本不同:標本經過浸泡屍身無臭味,皮膚蒼白收緊;而現場屍體較臟且有衣著。網友再次提出了合理懷疑,標本為什麼還穿臟衣、發惡臭?筆者不禁追問:屍體來源為何?死者的死亡證明、登出戶口證明等,是否具備?
三是屍體運送方式質疑。當日瀘州氣溫最高達到26℃,高速公路上皮卡受到陽光照射,實際溫度會更高。以皮卡而非冷凍車運送屍體,難道不怕屍體腐敗變質?屍體發臭已經證明了腐敗徵兆。對於醫學院而言,使用冷凍車似乎比使用皮卡更為合理,沒有冷凍車運屍的理由恐難以服眾。如果死者生前罹患惡性傳染病,以開放式的皮卡運送屍體,更可能造成病毒傳播,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
面對皮卡運屍事件背後的三重質疑,單薄的官方“情況説明”資訊不全、解釋無力,不能止息傳言流佈,反而讓質疑釜底添薪。筆者更為迷惑的是,既然屍體來源是川大華西校區,那麼熟悉屍體情況、優先發佈情況説明的理應是成都市公安機關才對,為何是瀘州市的胡市派出所先出了情況説明?從滿足公眾知情權的角度而言,成都市公安機關作為屍體流出地的監管責任主體,不應一直保持沉默,以正當、合理的解釋回應傳言或為上上之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