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國奢侈品消費首次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費國,僅次於列首位的日本。世界奢侈品協會的最新調查還顯示,中國奢侈品消費者平均比歐洲奢侈品消費者年輕15歲,比美國的年輕25歲。
是中國的年輕人太有錢了嗎?恐怕不是。奢侈品消費年輕化,一部分來源於“富二代”之間的攀比。這並不奇怪,哪怕這種消費具備了暴發戶式的張揚,但他們花費的只是其龐大財富基數中的一小部分,從消費與財富的關係上來説,仍然是合理的。但另一種現象也在蔓延或者説已經成為風氣,卻透出了畸型的味道。
據一些品牌代理商分析,月收入在3000至10000元之間的年輕人,對擁有奢侈品牌的慾望很強烈,為了買一款新款手袋,甘願攢下三個月的薪水,即使天天吃盒飯也在所不辭。這又是什麼樣的消費心態呢?
在這種消費中,符號意義的價值高於使用價值,消費者並不一定了解品牌的歷史、文化、內涵與自身氣質是否匹配等因素,消費主要為了顯示他們遠高於社會平均水準的購買力,並以消費的奢侈品品牌來定位自己的社會身份和地位。世界奢侈品協會發佈的“2010中國奢侈行為心理趨向調查報告”顯示,七成以上的中國青年消費者購買奢侈品,就是為了擁有一件奢侈品,品牌文化不重要,讓更多的人都知道它是奢侈品就行,最大的賣點就是“必須是圈子裏公認的奢侈品”。
匈牙利著名哲學家盧卡奇曾指出:消費文化是一種肯定文化,它為社會提供一種補償性的功能,它提供給異化現實中的人們一種自由和快樂的假像,用來掩蓋現實中的真正缺憾。從這個意義上説,被消費文化奴役的人們,也許內心並不真正感到幸福,才需要在奢侈品的消費中獲得滿足。(黃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