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被譽為中國的“體操之鄉”,曾出過四位奧運冠軍。許多家長因有冠軍夢或無暇照顧孩子,將兒女送去學體操,但有9/10的孩子無法進入省隊、成為職業運動員。體校的課程與生活與正常學校完全不同,這些被“淘汰”的孩子無法再適應普通小學的正常生活。(3月1日《新京報》)
據説目前仙桃正斥資3億多元,籌建“中國體操之鄉體育運動中心”。可見,地方政府很珍惜這個金字招牌。當然,地方也和一個人一樣,出人頭地不容易,混出個模樣更要歷經幾多辛酸。這年頭“ 之鄉”很流行,既有文化意味,又有招商潛能,也難怪不少地方為了爭個“ 之鄉”的名號就差撕破臉罵街了。
“體操之鄉”雖然好聽,也很有炒作的價值,但在筆者看來,卻是個可遇而不可求的東西:一者,“體操之鄉”不比“煤炭之鄉”、“稀土之鄉”,不具有資源意義,因為沒有什麼科學的邏輯能論證,這地兒就該接二連三齣體操冠軍,換句話説,這樣的榮譽對別的地方來説,是完全可以複製的;二者,“體操之鄉”的稱號維繫起來相當困難,畢竟,一萬個孩子裏也未必能培養出一個李小雙,至於每個孩子的前程,誰也無法預言,而如果“全民總動員”、個個來學體操,這個代價實在過於高昂,畢竟,時間是無法逆轉的,犧牲在體操路上的成本,是被淘汰的孩子們一生無法承受之重。
據説,許多體校的孩子從未接觸過音樂、美術或者其他副科,訓練的時間擠佔了這些課程,那些被“淘汰”的孩子已不能適應普通小學。如此看來,冠軍之路是艱難的———就像買彩票,在不影響正常生活的狀態下,玩玩當然可以;如果把買米買飯的錢也拿來博彩,這還算是健康的博弈心理嗎?
運動是件好事,得冠軍也是件好事,但好事不代表可以不計成本———尤其是集體的“好事”,更要關切個體的命運。家長的“金牌夢”,地方的“特色夢”,做做是可以的,但別犧牲了孩子的未來。(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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