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退休年齡確需“審慎”研究

時間:2011-03-02 13:54   來源:檢察日報

    新華社記者從全國人大獲悉,我國將充分論證、審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齡問題。相關部門將結合我國人口老齡化發展加快的趨勢,根據不同行業、不同勞動強度規定相應的退休年齡,同時將提前退休的選擇權交給婦女,這樣既可體現國家對婦女權益的特殊保護,又可逐步解決男女退休年齡不平等問題(2月28日《新京報》)。

    根據現行相關規定,男性退休年齡一般為60歲,女性幹部和職工的退休年齡一般分別為55歲和50歲。顯然,這裡存在兩個不平等:男女退休年齡不平等,女幹部與女職工退休年齡不平等。不過,究竟是早退休者還是晚退休者覺得不公平,卻有點説不清、道不明,實際上,退休年齡是一個讓人非常糾結的問題。

    糾結之一:男女平等是文明社會的特徵之一,也是我們一直追求的目標,我國《憲法》和《勞動法》都明確規定,女性在勞動中享有與男性平等的權利,其中自然包括平等的就業權、勞動權以及退休權,據此,從道理上講男女退休年齡應當一致;但是,法律在強調男女平等的同時,也強調保護婦女兒童的特殊權益,規定女性早于男性退休,在某種意義上可視做對女性勞動者的特殊保護。

    糾結之二:如果女性早于男性退休是為了保護婦女特殊權益,為何又規定女職工早于女幹部退休?這裡涉及對於退休的不同認識:早退休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是一種權利還是一種義務?是一種福利還是涉嫌歧視?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認識。畢竟,工作有工作的好處,退休有退休的好處,晚退休可以多享受幾年“崗位福利”,並在事業上獲得更大發展,而早退休則可以早領退休金,早一點安享晚年。

    從大趨勢上説,延遲女性退休年齡無疑是必要的。隨著中國快速步入老齡化社會,勞動人口將逐步減少,延遲女性退休年齡有助於延緩勞動力緊缺趨勢;老齡化讓養老費用缺口越來越大,延遲女性退休年齡有利於緩解社會養老壓力;隨著每人平均壽命延長,50多歲的女性尚處於中年,年富力強,擁有成熟的勞動技能和豐富的工作經驗,完全可以在工作崗位上繼續發揮巨大“餘熱”,過早退休對於社會也是一大損失。因此,延遲女性退休年齡不僅是男女平等的需要,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而將提前退休的選擇權交給婦女,則體現出對婦女權益的特殊保護。

    大趨勢如此,但鋻於我國的特殊國情,女性退休年齡仍需審慎對待。應該看到,一方面,對於女性幹部而言,她們延遲退休意味著獲取更多優厚的“崗位福利”,很多女幹部選擇晚幾年退休,更多的也是對權力、位子、待遇戀戀不捨;對於女性職工而言,由於她們的“崗位福利”極低,早退休意味著她們可以較早享受養老金,晚退休則意味著她們的“退休福利”受損。另一方面,眾所週知,我國的養老體系存在“雙軌制”,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準明顯高於企業職工,這種養老待遇上的巨大差別,反過來又會影響不同群體對於延遲退休的態度。

    女性退休年齡,因“崗位福利”和“退休福利”的巨大差距而成為讓人糾結的問題,延遲女性退休年齡雖是大勢所趨,但並非人人嚮往之、贊同之,其背後的不公平問題尤其值得重視。如何平衡不同群體的不同利益訴求,如何消解退休年齡背後的特權問題,確實需要充分論證、審慎研究,考驗著相關部門的智慧。當然,審慎研究不等於閉門造車,充分聽取、吸納民眾意見,應該是必不可少的程式之一。(浦江潮)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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