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4日舉行的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代表國務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簽訂了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責任書。(《中國青年報 》2月28日)同時有消息説,一些省市區也已經或打算和下轄的市、區簽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責任書。
有意思的是,媒體在報道這一新聞時,都把《保障性住房目標責任書》稱為“軍令狀”。建設保障房屬於行政範疇,與“軍務”無關;即使現在的軍事建設,也不會簽訂什麼“軍令狀”的。所以,“軍令狀”之説,其實只是一個比喻,不過是用“軍令如山”“軍中無戲言”的含義,來論證《保障性住房目標責任書》的嚴肅性罷了。所以,溫總理也説,國務院主持各地與中央簽訂了保障性住房的責任書。關鍵不在一張紙,而在於決心。我想中央已下了這個決心。
既然這個《保障性住房目標責任書》如此重要,如此嚴肅,我忽發奇想,想知道這個“軍令狀”究竟説了什麼。於是我建議,何不把保障房“軍令狀”曬曬太陽?
我想知道“軍令狀”的內容,第一是想知情。“軍令狀”究竟説了什麼,不能只有簽訂的雙方知道,我們老百姓也可以知道,因為這是為老百姓解決住房。現在知道了,今年全國將共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1000萬套,最遲在11月底前要全部開工建設。同時在保證工程品質的前提下,要加快進度,確保今年基本建成500萬套以上。至於本省、本市、本縣今年任務是建設多少保障房,就更應該知道,因為與我們的利益休戚相關啊。
第二也是想“檢驗”,看它像不像個“軍令狀”。《三國演義》中,鎮守街亭的馬謖和諸葛亮簽訂了軍令狀,後來街亭失守,就得按軍令狀殺頭,所以諸葛亮只好“揮淚斬馬謖”了。現在的保障房“軍令狀”只是説“對於未能按期開工的地方政府,視情況對其行政首長負責人進行問責”,處罰還很模糊,讓人感覺軟了點。
第三,公眾也想參與監督。保障房需要公眾監督的地方很多,例如,在完成任務方面,由於各級政府資金缺口很大,而保障房來源多元化,不排除某些地方玩數字遊戲,摻水造假,拿過去的保障房或其他房屋來充數以應付抽查。同時,也要防止在保障房的品質、位置和配套設施上打折,用降低品質來維持數量;特別是在保障房的分配上,可能因為最後一公里的堵塞,讓保障房的意義盡付東流。讓公眾參與到監督中來,要比只由上級考核有效得多。
住建部部長姜偉新説,保障性住房的任務不僅是一項經濟任務,“更是一項政治任務”。政治就得透明,政治就是大家的事。因此,不妨把各級簽訂的保障房軍令狀向轄區群眾全文公開,從而把由上而下的單向用力,變成上下結合的雙向促進,對於及時完成保障房建設任務,肯定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殷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