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屈”的物價局到底冤不冤?

時間:2011-01-07 15:17   來源:羊城晚報

  新年第一天,的士燃油附加費突然翻番漲至兩元引發質疑如潮。廣州市物價局副局長邱億通4日在回應媒體相關報道時透露:將在5月份後儘快建立“氣運聯動機制”,將燃油附加費消化進運價中。有意思的是,快人快語的邱副局長還對記者説:“並不是每一次LPG批發價漲了,我們就會同意LPG企業提高零售價的!還有,現在的計程車企業對我們的意見可大了,幾次壓低他們的承包費,我都不敢召集他們開會。反正現在是市民罵我們,計程車企業罵我們,的哥罵我們,LPG企業也罵我們,我們沒有一方不得罪的。”(1月5日《新快報》)

  “老鼠進風箱兩頭受氣”,何況邱副局長是多頭受氣:市民罵、的哥罵、計程車和LPG企業也罵(也許還有一句話未説———最慘的是媒體也罵),看來邱副局長真是受氣了、受委屈了,可能很受傷吧。但冤嗎?

  凡事皆是有緣由的。邱副局長首先要反思的是,為什麼被罵而且是被那麼多人罵?究竟是事情辦得不好,還是人家毫無緣由地開罵?如果把這個問題想清楚了,估計心裏的委屈也就減輕大半了。一是燃油附加費爭議由來已久,此次上漲又是“失驚無神”搞突襲,挨幾聲罵是小兒科了;二是燃油附加費上漲與氣價上調的因果關聯對外公佈不明晰,而決策過程也並不透明,如果外界對燃油附加費上漲確有一些誤解、誤會,恐怕也不能全怪別人吧;三是燃油附加費上漲的同時,市物價局並沒做好相關決策的説明和釋疑工作,除導致外界産生一些不必要的誤會外,還涉嫌冒犯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此外,在此前關於“年內就燃油附加費召開聽證會”的承諾並未兌現卻是也是事實,人們對此頗有微辭很正常。

  在我看來,市物價局在燃油附加費漲價問題上,不管是決策程式、決策透明度、滿足公眾知情權、實施時機的選擇、兌現既往承諾,還是事後的公開説明、釋疑解惑等諸方面都存在不少瑕疵,挨市民一點罵其實是正常的。

  至於説市物價局也挨計程車和LPG企業的罵,如是實情,那就須反思燃油附加費乃至相關油氣價格政策的公平合理性等根本問題了,譬如這個政策本身是否存在利益不均衡,還有市物價局自身的協調機制是否值得檢討等等。

  在其位謀其政,幹好這個工作是職責所在,而作為官員也必須時刻接受公眾的評判、議論甚至尖銳批評,哪怕是誤會、曲解,除進行必要解釋外,這樣而導致的委屈都是必須承受的,倘若主要原因在自己身上就更無冤可言了。(默客)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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