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人日報》報道了全國“積分入戶第一人”謝紅芬的故事。從2009年12月開始,廣東省中山市在國內率先進行探索,選出了第一批“積分入戶”的農民工。今年前10個月,廣東已有10.36萬名農民工通過積分入戶城鎮。
在全國戶籍改革停滯不前的情況下,廣東率先實行農民工積分入戶政策,“階梯放水”式戶籍改革算是啟動,戶籍閘門開得大了一些。這也讓那些已經在廣東定居的外來務工人員,有了一些落戶的盼頭。
但是,“積分入戶”在為一部分農民工打開了戶籍之門的同時,也將絕大多數農民工擋在門外。目前的積分入戶政策仍然存在著很大的不公。讓積分入戶的標準更合理,並進一步降低落戶的門檻,當成為下一步的政策目標。
落戶,本來應該只和農民工們的工作和居住權利相關,但是,細看廣東積分入戶的標準則顯然附加了很多不相關的東西,為農民工落戶設置了諸多高門檻。
如廣東規定積分標準和文化程度掛鉤,初中5分、本科以上學歷可獲80分;另外,積分標準和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相關,中級職稱可獲60分;入戶也和社會服務與表彰獎勵掛鉤,獻血每次可加2分,捐款每千元積2分,表彰獎勵掛鉤最高可獲120分。但是,和農民工工作情況普遍相關的是參保情況加分,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等“五險”,每個險種每滿一年才積1分,總分最高不超過50分。
按照這個積分入戶的標準,一個本科學歷相當於一個人工作16年,一個中級職稱相當於一個人幹12年,獻5次血相當於幹兩年等。眾所週知,農民工一般文化程度不高,也很少有人去搞什麼職業資格認證或申請專業技術職稱,然而,恰恰是在這些項目上,加分的餘地最大。因此,對學歷和職稱加分政策的慷慨,並不值得欣賞,其背後恰恰是為目標群體設立的樊籬。
另一方面,刻意壓低參保情況加分的分值,甚至設定50分的上限,令農民工的正當權利縮水。按照這個制度設計,如果其他項目沒有加分,一個農民工即便在珠三角幹上一輩子,也不可能落戶。
在這種被縮水的權利面前,積分落戶制度的進步價值有限。也正是因此,在一些地方,積分入戶制度受到農民工的冷遇與質疑並不令人意外。
相信有關制度設計者不會不了解這些情況。現在,很多地方既要迎合戶籍改革的大勢,又要達到控制人口的目的。一項政策在社會公平與現實利益之間糾結若此,豈能不會問題多多?
因此,未來應該加大參保、納稅情況的加分權重,而且也要取消加分上限。參保與納稅是農民工在當地工作、併為當地發展做出貢獻的直接證明,借此他們有正當的理由,要求當地政府給予他們市民待遇。在此之外,恐怕不應再附加太多其他的入戶條件。
當然,戶籍閘門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打開,需要有一個逐步的過程。但是,這個過程並不意味著,各種歧視性落戶政策是合理的和永存的。戶籍改革的過程就是,逐步讓那些不合理的落戶政策和附加的落戶條件,退出社會、退出歷史舞臺。
所以,在積分入戶政策實施一年之際,有關方面應該看到這套制度並未化解“放開戶籍”與“控制人口”之間的內在矛盾,由此而承認目前制度設計的不足,並儘快提出修正方案。■ 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