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世界級富豪,比爾 蓋茨、巴菲特將於9月29日來到中國,並邀請50位中國富人參加一場“慈善晚宴”。比爾及梅琳達蓋茨基金會中國項目區主任葉雷稱,並不是每一個富人都對於“巴比”二人的邀請欣然接受。在接到邀請後,很多受邀富豪都會反覆確認是否會在晚宴上被“勸捐”,甚至有一小部分人因此拒絕參加晚宴。(9月5日《新京報》)
今年6月,美國首富比爾 蓋茨和股神沃倫 巴菲特率先在美國發出“捐贈承諾”,邀請美國最富有的人和家庭參與,承諾捐出半數財産,用於慈善事業。短短兩個月時間,便有40名資産超過10億美元的美國富豪簽約參加這一活動。《福布斯》今年公佈的富豪榜中,身家超過10億美元的中國富豪超過百位,僅次於美國。然而,在對待慈善的態度和做法上,中國富豪卻似乎少了一些豪氣。與怕被“勸捐”的反應相呼應的是,中國富人參與慈善的比例很低。據統計,我國每年的捐贈大約75%來自國外,15%來自中國的富人,10%來自平民百姓,企業參與捐贈慈善事業的只佔1%。
究其原因,固然與中美兩國的文化差異有關。美國人推崇“白手起家”式的個人奮鬥,認為來自於社會的財富,最終也應該把財富回饋社會,把過多的財富留給子女是對他們的戕害。中國企業家則普遍認為財富即家産,更願意將其在有限的時間裏盡可能地長期佔用,或是通過家族傳承的方式,傳給自己的後代。不過,怕被“勸捐”的表像之下,更值得關注的是環境和制度方面的因素。
其一,整個社會缺乏慈善氛圍。儘管中華民族自古就有樂善好施的傳統美德,但現代慈善事業起步較晚,民眾的慈善公益理念尚未形成,整個社會缺乏良好的慈善氛圍和土壤。一些人認為慈善是富人的“專利”,抱著“事不關己”的態度,直接影響富豪投身公益慈善的積極性;還有的不理解富人的捐贈行為,將其與炒作、作秀畫上等號,這種扭曲的公共價值取向使得部分富豪産生“慈善不榮”的念頭,進而對慈善事業望而卻步。此外,貧富差距拉大滋生出的“仇富心理”,也使得一些富豪擔心做慈善會露富,成為眾矢之的。
其二,法規政策缺乏激勵機制。目前許多國家都有專門鼓勵納稅人捐款給社會慈善事業的法律,以美國為例,高達50%的遺産稅和最高10%的稅收減免,使得富豪願意把財産拿出來做公益。而反觀中國,還沒有專門的“慈善事業促進法”。遺産稅至今“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捐款抵稅必須向國家批准的少數基金會捐款才能實現,且3%的優惠幅度明顯偏低。法規政策的滯後,已經成為制約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的障礙。
其三,慈善運作缺乏制度保障。美國基金會等各種慈善組織管理透明,制度完善。哪怕一美元的捐款,慈善基金管理者也要告知捐贈者資金流向,否則將要承擔法律責任。而我國的慈善事業還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機制,慈善組織公信力還不足,財務制度不透明,少數貪污挪用善款行為,更是嚴重挫傷了人們的慈善之心,進而對慈善事業産生信任危機。
巴菲特説過,“承諾捐贈的核心在於,讓富人認真討論他們的財富以及如何使用財富。”中國富豪作為一個社會群體才剛30歲,我們希望“巴比”之行能通過慈善理念的倡導,使中國社會財富積累過程中的精英們,重新審視和合理支配自己的財富,切實擔負著引領社會價值走向的責任。與此同時,怕被“勸捐”的事實,也提醒政府部門和全社會營造更寬鬆的輿論氛圍,制定更靈活的政策和法律,配套更完善的管理體系,讓越來越多的富豪們積極主動地投身慈善,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