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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概況、項目裝備

2008-07-31 17:57     來源:新浪網     編輯:鐘寶華

  歷史概況

 

  1815年,世界上第一輛自行車出現在法國,它沒有中軸和腳蹬,騎車人和行走一樣,借助腳蹬地的反作用力,使車輪向前滾動。最初的自行車前輪比後輪大很多,騎車人的座位很高,這使得自行車很難操控,並且具有一定的危險性。1869年,法國人瑪金在前輪上加了腳蹬,騎起來省力氣,速度也加快了。1885年,英國的斯塔裏把齒輪和車鏈加入自行車中,這使得前輪可以和後輪一樣大小。這也就使得自行車比賽成為了可能。到1890年,一名英國把實心輪胎改為充氣輪胎,減少了與地面的摩擦力,又一次提高了速度。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經過多次重大改革才逐漸演變為現代式樣的自行車。

  隨著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準的提高和體育運動項目的增多,自行車在作為交通工具的同時,也已成為一種體育活動的器械,自行車運動成為人們愛好的體育競賽項目。在1880至1900年間,自行車運動開始在美國和歐洲流行起來。

  早在1896年第一屆奧運會上,自行車運動即被列入正式比賽項目。除奧運會外,國際間每年還舉行一屆男女錦標賽、男子青少年錦標賽、多日賽及洲、地區級比賽等。1900年成立了國際自行車聯合會。現在自行車運動在歐洲仍然受到了廣泛的歡迎,但是在美國大陸影響力卻日漸衰落。

  公路自行車賽的歷史最悠久,除了1900、1904、1908三屆比賽外都出現在奧運賽場上。在1896年第一屆現代奧運會中,公路賽是在馬拉松的場地上舉行的,選手們需要從雅典騎行到馬拉松,然後再返回雅典。1896年的比賽只包括公路個人賽,1912年至1956年設立了公路團體賽。1960年,公路團體賽被100公里團體計時賽取代,直到1992年被取消。1992年,公路個人賽在64年後重返奧運會。

 

  項目裝備

 

  自行車全長不超過185釐米,寬度不超過50釐米,重量不少於6.8公斤。車座長度應在24-30釐米之間,中軸與地面的距離應在24-30釐米之間,自行車前後輪直徑必須相同。車輪的直徑最大為70釐米,最小55釐米。所用自行車應為死飛輪,不得安裝變速裝置和車閘。

  公路賽由於在室外進行,要求安全,並有明顯的路段標誌。每隔5公里,標明距離終點的距離。上坡路段,每公里都要有標誌。在起點附近需要有一個至少800米長的環行路段,作為熱身區域。個人賽的起點線上要設置出發臺,出發臺前方要放置倒計時鐘提示運動員出發。

  路面寬度一般不能少於6米。起、終點路面的寬度不得少於8米。終點前至少有500米長的直道,終點線後的緩衝段有至少100米的直道。

  如果比賽是在環形路段上進行,要為運動員指示剩餘圈數,環行賽道的周長不得小于12公里。

  根據比賽距離和賽事的實際情況,在賽道上可以設置補給區域,但要有明確的標誌標明補給區的開始和結束點,還要有足夠長的距離以保證運動員能順利地得到補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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