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
古代奧運會沒有游泳項目。按照現代奧運會創始人顧拜旦提出的所有運動項目都擁有平等權利的原則,游泳項目于1896年進入了現代奧運會。
第1屆現代奧運會設有100米、500米和1200米3個游泳項目。當時,總共有6個國家(丹麥、德國、希臘、匈牙利、瑞典和美國)的26名選手參加比賽。
1924年的奧運會才真正翻開了競技游泳的歷史。比賽首次在巴黎的圖雷萊斯正規游泳池舉行。
跳水項目起源於游泳運動的發展過程中。5世紀時,古希臘陶瓶上已有一群男孩頭朝下跳水的描繪。17世紀,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地中海、紅海沿岸一帶的港口,盛行從岸上、桅桿上跳入水中的活動。現代跳水運動始於20世紀,1900年瑞典運動員在第2屆奧運會上進行了跳水錶演。1904年在聖路易斯奧運會上,男子跳水首次被正式列為比賽項目。1912年在斯德哥爾摩奧運會上,女子跳水運動員首次被允許參加比賽。直到1951年,跳水才成為規則完整的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目前,奧運會跳水比賽共設有8枚金牌。
水球項目是奧運會歷史上最早的集體比賽項目之一。男子水球于1900年巴黎奧運會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女子水球在2000年雪梨奧運會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目前,奧運會水球比賽設有男、女兩枚金牌。
花樣游泳為女子項目。20世紀20年代起源於德國、英國等歐洲國家,原為游泳比賽間歇時的水中表演項目,由游泳、技巧、舞蹈和音樂編排而成,有“水中芭蕾”之稱。1920年花樣游泳創始人柯蒂斯(KATHERINE CURTIS)將跳水和體操的翻滾動作編排成套在水中表演,後傳入美國和加拿大。1984年,花樣游泳成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有單人、雙人兩項。1996年改為集體賽,後來在2000年改為雙人和集體兩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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