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操
體操成為專門的體育比賽活動,特別是成為競技性體操,經歷了一段發展與完善的過程。
以奧運會體操比賽記載為例,1896年第1屆雅典奧運會,設立了鞍馬、吊環、跳馬、雙杠和單槓項目,還有爬繩。但沒有自由體操項目,也只有男子體操比賽。
在以後的奧運會上,體操比賽先後增設了火棒操(後改為輕器械體操)、瑞典式體操、歐洲式體操等體操比賽。1932年洛杉磯第10屆奧運會上,增設了自由體操,使競技體操初具規模。1936年的柏林第11屆奧運會上,體操比賽才真正形成目前的男子6項比賽;輕器械體操、瑞典式、歐洲式等體操比賽則從男子體操比賽中取消。這次奧運會還開設了女子體操比賽項目,但女子比賽項目的完善與定型是在1960年的第17屆羅馬奧運會才完成的。
1984年,第23屆洛杉磯奧運會,藝術體操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2000年,第27屆雪梨奧運會,蹦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
按照教科書的分類,體操包括競技體操、藝術體操、蹦床、健美操、技巧5個競技性項目。多年來,人們仍習慣稱“競技體操”為體操。目前,競技體操、藝術體操、蹦床同屬奧運會體操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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