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擊
在西元前688年舉行的第23屆古代奧運會上,拳擊運動就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並且逐漸成為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運動項目。在西元前616年的第41屆古代奧運會上,又增加了少年業餘拳擊比賽。
現代業餘拳擊運動於1904年在美國聖路易舉行的第3屆奧運會上成為正式比賽項目。第5屆奧運會由於瑞典人認為拳擊運動有損人的健康,沒有設此項目。第6屆、12屆、13屆奧運會因為第一、二次世界大戰而沒有舉行。至2004年雅典奧運會,拳擊比賽共參加了21屆奧運會。
拳擊運動進入現代奧運會時,由於競賽規則和裁判法不完善,很多是借鑒當時職業拳擊比賽的規則。比賽的級別是按照當時職業拳賽的7個級別進行劃分的,並且允許在自己級別奪冠的運動員參加重於自己體重的另一級別的比賽。
第4屆奧運會拳擊比賽的級別減為5個,比賽辦法同第3屆,運動員可以跨級比賽。從1920~1948年,奧運會拳擊比賽的級別為8個;1952~1964年,奧運會拳擊比賽級別為10個。1968~1976年,奧運會拳擊比賽的級別又增加了48公斤級,使拳擊比賽級別增加至11個;而且從本屆奧運會起不再使用原來的輕量級、中量級等稱呼,而是變更為數字。1980~2000年,奧運會拳擊比賽級別又增至12個;2004年,國際業餘拳擊聯合會根據新形勢的變化,將業餘拳擊比賽的級別從12個縮減到了11個。
由於拳擊運動的競爭性較強,從古代奧運會到現代奧運會拳擊比賽只設男子比賽項目,沒有設女子比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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