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歷史及中國佛教的主要派別
佛教産生於西元前6~5世紀的古印度。創始人名悉達多 喬達摩。20歲時離家成道,此後被尊稱“佛陀”,意為覺悟者,簡稱“佛”,所傳宗教被稱為“佛教”。
佛陀去世後的數百年間,佛教傳遍印度次大陸。原始佛教內部由於對教義的理解不同,發生分裂,進入部派佛教時期,主要分為上座部和大眾部,南傳佛教主要是上座部諸派,盛行于斯里蘭卡,並傳遍東南亞地區,後傳入中國雲南。
佛教傳入中國的確切年代尚無定論,異説頗多,大體在西元前後兩漢之際。主要有漢傳、藏傳和南傳佛教三大派別。
從南北朝開始中國佛教進入興盛發展階段。南北朝時佛教已遍佈全國,出家、在家佛教徒數量增加很快,如北方的長安僧尼過萬,南方的建業(今南京)有佛寺數百座。
隋唐時期是中國佛教鼎盛之時。隋朝皇室崇信佛教,唐朝皇帝崇信道教,但對佛教等其他諸多宗教都採取寬容、保護政策。中國佛學逐步發展成熟。
封建社會後期,漢地佛教衰落,戒律廢馳,叢林破敗,僧人無知,迷信盛行。近代以來,在楊文會等一批佛教界有識之士的帶動下,佛教在各個方面得到一定的發展。抗日戰爭時期大批愛國僧人如著名佛教社會活動家太虛大師積極支援抗戰,為爭取道義上和物質上的支援在全世界廣為宣傳,佛教界還在戰地組織了僧侶救護隊,為爭取祖國自由獨立做出了應有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漢傳佛教界首先與全國人民一道參加了土地改革運動,廢除了封建地主所有制及其他各種剝削制度,佛教事業日益發展。1952年11月成立了中國佛教協會籌備處,1953年中國佛教協會在北京成立,圓瑛法師當選會長,中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恢復和落實,使中國佛教獲得新的發展。 藏傳佛教主要流行于西藏。雲南。四川、青海、新疆、甘肅、內蒙古等省、自治區,藏族、蒙古族、裕固族、門巴族、珞巴族、土族群眾普遍信仰,人口700多萬。
中國南傳佛教即上座部佛教主要分佈于雲南省的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思茅地區、臨滄地區、保山地區,傣族、布朗族、阿昌族、佤族的大多數群眾信仰南傳佛教,截止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約有信徒100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