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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加強兩岸海洋安全合作需循序漸進

2014年09月02日 13:39:00來源:你好臺灣網

  大陸海洋形勢兩大方向:東海和南海

  當今,中國大陸所面臨的海洋形勢主要是兩個方向:東海和南海。

  東海方向主要是釣魚島問題。2012年9月,日本對釣魚島實施了所謂的“國有化”之後,日本是屬於單方面破壞現狀,嚴重侵犯了中國對釣魚島的主權。此後中國大陸加強了對釣魚島海域常態化的巡航,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當然日本非法購島也明顯衝擊了中日關係,中國和日本圍繞釣魚島的鬥爭還在繼續。

  南海方面主要是南沙群島的爭端。南海有“亞洲地中海”之稱,特別是隨著近些年亞太地區海上貿易的快速發展,南海作為國際貿易通道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包括中國的大陸和臺灣,日本、美國和東盟國家都依賴這條黃金水道。目前,南沙群島被一些國家侵佔的情況比較嚴重。像越南侵佔的最多,佔29個島礁,隨著地緣戰略上日益突出的重要性,兩岸的南海維權確實很有必要。當然近年來南海地區的形勢還出現了兩個重要的變化:一個是美國加大了對南海爭端的介入,明顯偏袒違背和破壞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菲律賓和越南,而且對兩岸主張南海斷續線合法性提出了質疑;第二就是菲律賓和越南的南海政策,挑釁味道越來越濃。今年5月越南出現了政府默許的大規模暴力反華事件;菲律賓也將南海爭議提交到國際海洋法法庭,要求仲裁中國的南海斷續線主張是否有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目前東海和南海地區的形勢在美國推動“亞太再平衡戰略”,日本加強和東南亞國家軍事安全關係的背景下,兩岸在東海南海維權的壓力將長期存在。

  國際環境成阻撓兩岸海洋安全合作的主要因素

  目前,在釣魚島和南海問題上有很多難題需要解決,兩岸合作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但兩岸在合作問題上也面臨諸多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是美國的阻撓。近些年大陸一直在積極推動兩岸海洋合作,但是臺灣卻一直在回避,對大陸的主張沒有實質性的回應。影響臺灣南海政策的最大因素在美國,因為馬英九當局對外戰略奉行的是和中友日和親美政策,他要在大陸和美國之間操作一種平衡,特別是在經濟上依靠大陸,在安全上依靠美國,所以沒有美國的同意,臺灣方面是不會與大陸進行實質性合作的,特別是帶有一些軍事安全系列的合作。

  第二兩岸還存在一些結構性的矛盾。到目前為止,臺灣當局的政治地位還沒有完全解決,臺灣方面也一直擔心,如果和大陸合作,它不僅無法以單獨一方參與南海議題的對話談判,還將凸顯“一個中國”原則。

  第三是東盟國家的關係。東盟是大陸之後臺灣第二大貿易夥伴,也是第二大出口市場和第二大順差來源地,所以臺灣為了發展經濟,還是需要顧及到東盟國家之間的關係,包括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都是臺灣強化經貿關係的重要對象。另外臺灣也一直在尋找參與區域全面夥伴關係,這需要東盟國家的支援,因此也避免被捲入大陸在南海問題上的爭議。目前來看,臺灣在南海上的影響力主要集中在政策和法理的宣誓。第二是強化對東沙群島和太平島的防務,另外在海洋調查研究方面也能發揮一些作用。從目前來看,要從有利於維護中華民族領土完整和海洋利益的角度出發,給臺灣方面在基於自身法理論述的基礎上開展維權留有一定空間,同時要掌握好政策的度,防止發生不利於大陸進行海洋維權的負面情況。

  加強海洋安全合作符合兩岸共同利益

  兩岸在加強海洋合作方面,雖然不能馬上能夠看到成效,但是很有必要:第一,有利於共同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第二,有利於兩岸共同開發南海的資源,推動經濟的發展。第三,有利於共同維護海上通道的安全。第四,有利於兩岸維權合作的過程中,創新一些新的合作模式,來深化兩岸關係。

  因為臺灣和南海的問題關係比較密切,而且承受美國、日本的壓力也日益增大,在這種新的形勢下,兩岸各自單方維權的困難將會越來越多。如果能夠探索形成某種符合兩岸關係發展的模式,將有利於雙方在增進互信的前提下維護兩岸的共同利益。

  推動兩岸海洋合作 需把握三大原則

  要推動兩岸合作,有三個方面的原則需要堅持:

  第一是“一中框架,兩岸協商”。首先,從歷史上和法理上來講,兩岸均是在“一個中國”框架下,提出對釣魚島和南海的領土主權,所以兩岸共同在國際上堅持“一個中國”,從“一個中國”的原則和立場上來出發維護中華民族的海洋權益。其次,臺灣當局不去尋求釣魚島和南沙群島爭議的多邊化和國際化,兩岸共同抵禦域外國家的介入和干涉,防止問題複雜化。最後,雙方可以進行一些制度化的安排,除了一些默契式的合作之外,找到一種新的、照顧到雙方利益的合作模式。

  第二是區別責任,利益共用。兩岸的身份和實力是不一樣的,在維護海洋權益方面,要承擔共同,但又有區別的責任。共同是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海洋權益的責任,在釣魚島和南沙爭議上要具有應對外部勢力干涉的抗壓性,不能拿原則立場做交易。區別是指兩岸根據在海洋維權合作中的角色承擔差別化的責任,大陸可以承擔多一點,臺灣因為實力有限,可以承擔少一點,這種共同但又區別的責任既可以體現在正式的協議合作當中,也可以體現在一些非正式的、默契式的合作當中。比如雙方從各自的立場反對東南亞國家單方面破壞南海地區和平穩定的行動,對對方依照法律規定維權的做法預留一些空間。

  第三是遵循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首先,雙方要都能夠從敏感度比較低的領域啟動合作,因為兩岸目前缺乏軍事安全互信,臺灣對美國的安全依賴很嚴重,雙方合作很難從軍事或行政執法維權上切入。比較務實的做法是將一些經濟性、功能性的領域和軍事安全領域分開,首先探索在資源保護、管理和共同開發上合作的可能性。其次,分階段設定合作的框架,循序推進。兩岸合作是一個長期遞進的過程,既不要高出實際搞一些大躍進,也不要回避問題停滯不前,穩妥的做法就是推動和兩岸關係發展相適應的海洋合作的議程,分短、中、長期進行規劃,從而實現海洋合作和兩岸關係相互促進。(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對外關係室 汪曙申副主任)(實習編輯 盧玲艷)

[責任編輯: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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