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讚大陸新《公司法》:門檻降低 壓力減輕
據臺灣《旺報》報道,大陸新修改的《公司法》自3月1日起實施,註冊成立公司的門檻大幅降低。在大陸的臺商普遍認為,新法將有助降低企業營運成本,提高經營效率。
新修改的《公司法》有3項重要改變:首先是企業註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其次,註冊資本最低限額也被取消,而何時繳清亦無時間限制;第三,工商年度檢驗制度也改為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也就是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5年內繳足出資,以及取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而後,註冊資本出資何時繳清再沒有時間限制。
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也被取消,亦即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人民幣,下同)、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存在。
此外,企業年檢制度則改為年報公示。這一政策被認為是註冊零門檻,必將啟動市場活力。過去,企業必須自行提交相關材料後,再由工商部門進行審查,給出年檢意見;如今,則改為向社會公示企業的相關信用資訊,不需再經過繁雜的行政審查。
對於上述變革,北京臺協副會長杜旺龍表示,新法規大幅簡化過去繁瑣的行政程式,企業不用再浪費人力、物力,對企業的經商環境,當然更有利。
杜旺龍解釋,以年檢制度為例,企業每年到了2月分,就必須開始處理年檢的事情,差不多要到6月份才會結束;企業除了要花一筆錢給會計師外,還必須派專人負責整理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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