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協商的“難”和“易”
近來臺灣島內有一種説法頗為流行,認為海峽兩岸之間的協商已經到了“深水期”,也就是説,在“先易後難”的原則下,已從之前的“先易”正在邁入“後難”。兩岸協商當然有一個由“易”入“難”的過程,不過所謂的“難”和“易”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只要兩岸雙方都能以大局為重,共同努力,相向而行,彼此照顧對方的關切,兩岸協商就會不斷取得成果,“難”的問題也可以變成“易”的問題。
自海協會、海基會2008年6月恢複製度性協商以來,已經簽署15項協議,應該講兩岸之間的商談非常有效率,但若以“難”、“易”標準來檢視這15項協議,其實也是有“難”有“易”,有的甚至大不易。比如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可以説是到目前為止涵蓋議題最廣、涉及兩岸最多部門、內容最為複雜的一項協議。ECFA還沒破題,島內極端勢力就將之妖魔化,在協商過程中又處處掣肘,直到今天島內還有人意圖將之付諸公投。但ECFA攸關兩岸民眾福祉,攸關中華民族國際競爭力。兩岸雙方正是基於民族利益、同胞福祉,在一年多時間內,克服很多困難,排除許多障礙,充分考慮和照顧兩岸各界人士的意見和願望,最終達成任務,解決重大難題。回首前塵,解決ECFA難題的法門,不在別的,就在於兩岸雙方以大局為重,相向而行,化難為易。
接下來,還有很多議題需要兩岸雙方協商、談判,簽署相關協議,以推動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不斷邁向機制化、制度化。比如ECFA後續議題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機制以及投資保障議題,比如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科技合作、産業合作、氣象合作等議題。此外,為了更好地適應兩岸大交流、大合作的需要,兩岸雙方還需要就交流中衍生的各種問題或雙方關心的其他問題交換意見。
特別要指出的是,兩岸文教交流是兩岸交流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增進兩岸同胞的了解,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促進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進行經濟合作方面議題協商的同時,適時就兩岸文教交流的議題進行協商,推動建立兩岸文教交流合作機制,對於規範兩岸文教交流秩序,擴大兩岸文教交流的領域,提高兩岸文教交流的水準,實屬非常必要。
上述議題,與之前達成的15項協議一樣,同樣有“難”、有“易”。如果在協商、談判的時候,真的難以破題,那解決“難題”的法門,同樣要靠兩岸雙方以大局為重,共同努力,相向而行,努力化繁為簡,化難為易。誠如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所言,在這個時刻,雙方過去建立的互信,將是協商時最重要資産,“兩岸協商雖有爭有執”,但兩岸必定能解決困難,順利達成協定。(吳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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