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政法委員會關於政法工作服務中原經濟區建設的意見

時間:2012-03-31 09:02   來源:河南日報

  建設中原經濟區,是國家促進中原地區崛起和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決策,是加快河南發展、實現富民強省的重大戰略,是事關億萬人民福祉的偉大事業。積極主動地服務中原經濟區建設,堅定不移地做中原經濟區的建設者和捍衛者,是全省政法機關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和光榮神聖的歷史使命。全省政法機關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全局意識、責任意識,主動融入,忠誠履職,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中原經濟區建設提供有力服務、營造良好環境。

  一、為中原經濟區建設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切實維護政治穩定。堅持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深入開展對敵鬥爭和反邪教、反恐怖工作,依法打擊各類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確保不發生影響政治穩定的問題。

  (二)深入排查化解社會矛盾。堅持源頭預防和末端處置相結合,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網路建設。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的大調解體系,探索完善專業化調解、行業化調解、社會法庭等多元協調解決矛盾糾紛工作機制。加強基層調解組織建設,整合力量資源,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紮實推進重大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打牢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

  (三)積極服務和保障民生。堅持“人民群眾滿意”的根本標準,認真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堅持從群眾期盼的地方做起、從群眾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積極幫助群眾解決困難,使廣大群眾感受到便捷、高效、貼心的服務。

  (四)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堅持民生優先、服務為先、基層在先,加強流動人口、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服務管理,完善資訊網路服務管理。積極探索新型社區服務管理體制,整合基層服務管理資源,加強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建設,提高基層社會服務管理水準。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高法制觀念和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準。

  (五)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加強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層政法單位建設,深化警務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充分發揮基層政法單位身處一線的優勢和主力軍作用,及時做好不穩定問題的教育疏導、預警穩控工作,增強工作的主動性、有效性。

  二、為中原經濟區建設營造平安安全的治安環境

  (六)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兩搶一盜”等多發性犯罪,深入開展命案攻堅,嚴懲食品藥品安全等民生領域的犯罪活動,始終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確保全省社會治安大局持續平穩。

  (七)強化社會治安防控,以社會化、網路化、資訊化為重點,進一步建立健全點線面結合、網上網下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專群結合、打防管控一體化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提高動態環境下的社會治安防控能力。推進技防設施升級改造、聯網運作和資源共用,提高實戰應用水準,切實增強防範效能。

  (八)持續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完善排查整治的常態化、長效化工作機制,及時整治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社會治安突出問題。

  (九)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公共安全和涉槍涉爆等危險物品管理,提高維護公共安全的能力和水準。

  三、為中原經濟區建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十)充分發揮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的規範、引導、促進和服務作用,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加大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嚴肅查處職務犯罪大要案,認真做好公共資金使用、公共資源配置、公共項目實施等領域職務犯罪的預防和查辦工作,依法維護市場管理秩序和經營秩序,優化市場經濟運作和企業發展環境。

  (十一)妥善處理經濟領域的案件糾紛,積極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完善服務産業集聚區建設的措施,促進産業集聚發展,服務新型工業化建設。及時化解改革發展中特別是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和重點領域産生的利益衝突,依法處理企業破産、兼併、改組、改制及産權制度改革和結構調整中出現的問題,促進生産要素重組,推動産業轉型升級。依法處理涉及現代物流、文化、旅遊和金融等服務行業糾紛,依法規範和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依法解決勞動爭議,促進形成和諧勞動關係。

  (十二)加強對各類市場主體的服務和保護,積極服務開放型經濟體系建設。依法平等保護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大中型企業和小微型企業、本地企業和外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服務不同所有制經濟和投資主體共同發展,營造公平、開放的投資環境。進一步精簡涉及政法機關的行政審批許可事項,提高服務管理效能。建立和完善政法機關聯繫、服務企業制度,組織開展服務企業專項活動,大力整治企業周邊環境,為投資創業和企業發展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務。

  (十三)妥善處理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出現的問題,積極服務城鄉統籌發展。依法妥善處理由城鎮規劃、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等引發的案事件,保護失地農民和被拆遷人合法權益,服務新型城鎮化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在權益保障、損害賠償、勞動爭議等方面樹立城鄉平等的社會觀念,為統籌城鄉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

  (十四)認真解決涉及“三農”的問題,積極服務新型農業現代化建設。依法打擊侵害農民利益、危害農業生産、影響農村穩定的違法犯罪活動,服務糧食生産核心區建設,維護農業市場秩序。依法處理涉及進城務工人員權益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林權改革、農村金融服務等領域的案事件,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繁榮。

  (十五)加強對技術創新和智慧財産權的保護,積極服務創新型社會建設。嚴格掌握法律政策,積極服務品質立省戰略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加強對智慧財産權、品質、品牌的司法保護,依法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行為,保障自主創新權益。

  (十六)加強對資源能源、生態環境的法律保護,依法處理好各類環境資源案件,推進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服務可持續發展。

  四、為中原經濟區建設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十七)端正執法理念,改進執法作風。堅持公正執法、一心為民,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和群眾觀。堅持嚴格公正執法與積極主動服務相結合,堅持維護群眾的長遠利益、根本利益和現實利益、切身利益相統一,提高執法水準、執法品質。改進執法方式、執法作風,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相統一,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

  (十八)紮實推進公正廉潔執法。深入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加強執法規範化、執法資訊化建設,完善執法品質考評體系,強化執法管理。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探索建立從根本上化解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執法水準和執法品質。

  (十九)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充分發揮黨委政法委對政法部門執法活動的監督職能,健全機制制度,強化監督措施,增強監督實效。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的監督,強化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加強對熱點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督。加大執法公開力度,拓展社會監督渠道,積極回應新聞媒體、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關切,提高執法公信力和執法滿意度。

  (二十)打造與中原經濟區建設相適應的政法隊伍。深入開展以“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為主要內容的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加強政法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強化教育培訓,完善規範聯繫群眾、服務群眾長效機制,提高政法隊伍做好群眾工作、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加大從嚴治警和從優待警力度,堅持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加強對政法幹警的關心愛護,努力打造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黨和人民充分信賴的政法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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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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