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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僑聯在臺北簽訂加強合作交流協議書

2014年08月01日 10:38:2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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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八日,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主席林軍(右)與臺灣僑聯總會理事長簡漢生(左)在臺北“上海鄉村”簽署加強合作交流協議書。雙方約定將定期集合雙方海內外組織,進行專題活動,以增進了解互信,交換工作經驗;經常召開與僑聯工作相關的研討會,以推動僑教、經貿、文化、體育等方面的交流;經常辦理雙方組織成員及會員的互訪交流,以深化彼此感情、友誼與共識。 中新社發 耿軍 攝
  

  中新社臺北六月八日電(記者 鄧敏 耿軍)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六月八日晚間在臺北與臺灣僑聯總會簽訂加強合作交流協議書。

  八日晚間,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主席林軍在臺北“上海鄉村”與臺灣僑聯總會”理事長簡漢生分別用紅藍顏色的簽字筆,簽署了這份加強合作交流協議書。

  協議書稱,二00六年中國僑聯及臺灣僑聯總會在北京首度舉行兩岸僑聯和平發展論壇,達成五點共識之後,先後在廈門及澳門舉辦論壇,就學術推進、和諧僑社,以及兩岸經濟、文化交流,進行了深入探討。

  為了加強兩會交流與合作,共謀海外華僑華人、兩岸歸僑及海外華僑華人、歸僑眷屬的權益與福祉,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與臺灣僑聯總會簽訂加強合作交流協議,期能共同推動六項事項,以促進兩岸和平發展及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協議具體內容包括:

  一、定期集合雙方海內外組織,進行專題活動,以增進了解互信,並交換工作經驗。

  二、經常召開與僑聯工作相關的研討會,以推動僑教、經貿、文化、體育等方面的交流。

  三、經常辦理雙方組織成員及會員的互訪交流,以深化彼此情感、友誼與共識。

  四、定期舉辦國際研討會,從各面向研討海外華僑華人對兩岸、區域及世界和平發展所能發揮的力量。

  五、雙方之高階人員定期集會,檢討並策進雙方合作發展事項。

  六、共同籌劃並辦理任何可能突顯華僑華人對兩岸和平發展或僑居地社會發展有所貢獻之活動,或其他雙方認定應加強推動之事項。

  簡漢生理事長還在現場展示了協議文本為簡、繁體字各一份。

 

[責任編輯:高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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