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臺海洋經濟合作天地寬 可突出三個方面重點
福建與臺灣隔海相望,經濟互補性很強,在海洋經濟發展方面相互交流合作,優勢疊加,優勢互補,可以實現雙贏。
改革開放以來,中央賦予福建許多對臺交流與合作先行先試政策,包括批准福建省設立臺商投資區、臺灣農民創業園、臺輪停泊點、對臺小額貿易口岸,開闢“小三通”、“大三通”海上直航通道,以及給臺灣農産品、水産品特殊優惠的關稅政策等,都大大促進了閩臺之間包括海洋經濟在內的各方面的合作與發展。《關於加快海洋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發揮閩臺"五緣"優勢,全面推進閩臺海洋經濟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構建兩岸海洋深度合作平臺。”《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則賦予平潭在對臺合作中比特區更加優惠的政策。深化閩臺合作,抓住平潭綜合實驗區先行先試的優勢,無疑將有力地推動福建海洋經濟科學發展、跨越發展。
閩臺海洋經濟合作,要突出三個方面的重點。
第一,深化閩臺海洋産業合作。閩臺海洋産業合作可以涵蓋海洋經濟全部三次産業。在發展現代海洋服務業方面,臺灣有很多好的經驗做法,兩地可以在兩岸港區對接、電子口岸互通、資訊共用方面,在兩岸運輸業、倉儲業、船舶和貨運代理方面深度合作,提升雙方海洋現代物流業的水準。在兩岸旅遊合作方面,要繼續保持目前閩臺雙向旅遊發展的好勢頭,共同打造“海峽旅遊”品牌,抓住廈門、福州列入臺灣旅遊“自由行”城市的契機,進一步提升諸如武夷山-阿里山、大金湖-日月潭、鼓浪嶼菽莊花園-臺灣林本源園邸、漳州火山島-澎湖列島等重點旅遊景區對接合作水準,更多地發展休閒旅遊、文化旅遊。同時按《意見》要求,加快建設一批兩岸合作的文化産業園和文化産業合作中心,提升福建海洋文化創意産業的品質與水準。
閩臺工業領域的合作亟待深化。在努力推動現有閩臺傳統産業電子資訊、石化、機械裝備、汽車、能源、船舶、鋼鐵等重大項目向臨海高端産業基地集聚的同時,今後閩臺工業合作的重點將更多地轉向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和深層海水利用等新興産業方面。
閩臺漁業合作前景也十分廣闊。臺灣在海洋生物育種、海洋生態養殖、海産品深加工方面有技術優勢,而福建擁有豐富的海洋漁場資源,兩地合作可以更上一層樓。要按《意見》的要求,加快在我省海洋漁業發展條件優越的地方,比如漳州、莆田、寧德、平潭等地建設一批兩岸現代漁業合作示範區。
第二,加強閩臺海洋資源環境保護合作。《意見》提出閩臺兩地要在海洋資源環境方面加強“協同保護”,這是一個實現雙贏的思路。閩臺兩地分處臺灣海峽西岸和東岸,保護海峽資源環境的生態安全,雙方都肩負重任,今後可以在合作開展臺灣海峽資源調查、環境監測和放流增殖活動以及共同開展廈金海域、兩馬海域海漂垃圾治理和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面更緊密合作。
另外,在加強海洋防災減災能力建設方面,閩臺都有緊迫性,都有切身體會,尤其是臺灣在災害預警、防範、營救等方面有許多經驗值得福建借鑒。今後兩地可以一起推進海洋生態環境及重大災害動態監控數據共用平臺建設,建立海難事故溝通協調和聯合救助機制,提升海事專業搜救能力和海上搜救輔助能力。
第三,發揮平潭特殊優勢,為海洋經濟強省建設創造新經驗。《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圍繞建設兩岸共同家園的總目標,以很大的篇幅對平潭與臺灣共同發展海洋經濟做了規劃,其中包括按“五個共同”原則共建高新技術産業、服務業、海洋産業、旅遊業等內容,還包括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平潭本身就是一個海島,廣義上講,島內經濟大多數都可以歸屬“海洋經濟”範疇。平潭除了要按照海洋經濟強省的發展要求運作外,更主要的是應該突出平潭作為綜合實驗區的特殊功能。正因為如此,《意見》才會提出:“構建平潭兩岸海洋經濟合作特殊區域。”
平潭綜合實驗區可以在以下三個方面發揮它的特殊優勢。
一是加快實施分線管理的特殊通關模式,按“保稅區”或“自由貿易港”的模式,探索兩岸海洋産業合作,實行貿易、投資、貨物、人員往來便利化措施,將平潭建設成為兩岸“自由貿易島”。
二是落實平潭方便臺灣同胞就業政策,大力引進臺灣海洋經濟方面的高層次人才,充分利用臺灣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方面的資源,在平潭高起點發展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創辦兩岸合作的高等學校,並儘快成立海洋學院,培養更多的全省海洋經濟發展所需要的人才。
三是充分利用中央賦予平潭綜合實驗區的7項28條優惠政策,在海洋經濟建設領域先行先試,擴大政策效應,在取得成功的經驗後,向全省推廣。
(作者係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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